-
06
Nov我簽下的工作契約,是不是讓我成為勞動基準法的勞工?這份契約是勞動契約嗎?判斷標準是什麼?
問題摘要: 判斷一份契約是否屬於勞動契約,關鍵不在於契約名稱,而在於其實質運作是否呈現從屬性。人格上的服從、經濟上的依附、組織上的整合,這三項構成勞動契約的核心特...
-
06
Nov並非保險業務員皆是勞工!什麼條件下是勞工?
問題摘要: 保險業務員是否屬於勞工,必須依個案具體事實判斷,關鍵在於是否具有人格及經濟從屬性。若其工作方式高度自主、收入取決於業務成果並需自行承擔風險,則較傾向於...
-
06
Nov使用派遣勞工的雇主責任被提升的規定有那些?
問題摘要: 這次修法對派遣勞工的權益提供更高程度的保障,防止派遣事業單位濫用定期契約,確保派遣勞工在勞動市場中享有較為穩定的工作條件。首先,透過要求派遣公司與派遣...
-
06
Nov依公司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程序聘任之經理人,究屬僱傭或委任關係?
問題摘要: 經理人是否為勞動基準法所稱之勞工,端視其是否具備人格上、經濟上及組織上從屬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只是授權董事會決定任免與報酬的程序規定,並不能作為排除勞...
-
06
Nov季節性定期勞動契約只限於農漁牧業?
問題摘要: 季節性定期勞動契約並不限於農漁牧業,但使用時需回歸工作本質是否受季節因素影響且非繼續性。企業須提供明確證據佐證契約合法性,勞工則應理解定期契約權益保障...
-
06
Nov定期勞動契約怎麼約定才合法?可以約定勞工提前終止定期契約須付賠償金嗎?
問題摘要: 定期勞動契約合法成立須符合非繼續性工作要件,工作期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超過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契約期滿即自然終止,若續簽或持續工作將轉為不定期契約...
-
06
Nov定期勞動契約是否需要確明契約之終止日期?
問題摘要: 定期勞動契約原則上須於契約成立時即明確記載契約起迄日期,方可確保契約之合法性與勞工之知情與準備權,惟在特定性或季節性工作等實務特殊類型下,若契約所涉工...
-
06
Nov定期勞動契約與試用期是否可以混用?如何約定才是合法?
問題摘要: 定期契約與試用期間雖均為勞動契約中經常出現之條款,惟兩者性質與功能截然不同,前者關涉契約期限,後者關涉勞工適任評估,目的與適用條件均不同,不得相互替代...
-
06
Nov定期與不定期勞動契約的差異是什麼?為什麼會濫用定期契約?
問題摘要: 定期與不定期勞動契約不僅在契約存續時間、終止要件、資遣費與特休權益等方面存在實質差異,其適用條件亦受法律明確限制。然而,實務上雇主濫用定期契約之現象屢...
-
06
Nov定期還是不定期勞動契約如何區分?
問題摘要: 勞動契約性質之認定須回歸實質,不得僅憑形式名稱而認定其效力,若工作內容具有繼續性、穩定性,雇主即不得以定期契約之名義迴避法律責任,否則即屬違法,勞工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