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
Mar勞工在營服役期間應否併計工作年資,其年資如何計算?
問題摘要: 勞工在履行兵役義務期間,若符合特定條件,則其服役期間應併計入工作年資,企業不得以勞工入伍服役為由而拒絕承認其原有年資。無論是義務役轉服志願役,或是服役...
-
20
Mar三秒資遣就回聘,員工年資重新計算,這樣可以嗎?
問題摘要: 勞工的年資應當依據勞基法的規定計算,企業無法以單方面的作業錯誤或重新計算的理由來中斷年資計算,因此,當勞工面對企業試圖以終止契約為由來影響其年資的情況...
-
20
Mar勞基法定20條「事業單位改組轉讓」所指為何?
問題摘要: 勞動基準法第20條的適用範圍主要限於企業因公司法規定進行組織變更或因所有權轉讓導致原法人資格消滅的情況,若僅是股權結構變動、部分資產轉讓、管理階層異動...
-
20
Mar雇主改組或轉讓,勞工的工作年資一定都是重新計算嗎?!
問題摘要: 企業若發生改組或轉讓,且新舊雇主實質上仍屬同一經營團隊,則應承認勞工的連續年資,不得藉由名義上的變更來切割年資,進而影響勞工的退休金、資遣費及其他勞動...
-
20
Mar員工擔任經理人的年資是否可以合併計算?
問題摘要: 勞動基準法第84-2條規範勞工年資的計算方式,並明確指出勞工年資應自受僱之日起算。然而,當勞工晉升為經理人時,因其勞資關係可能由「僱傭關係」變為「委任...
-
20
Mar勞工兼任公司董事期間,是否仍具勞工身分,並得計入勞工之工作年資?
問題摘要: 勞工兼任董事是否仍應適用勞基法,取決於其實際履行職務的性質,而非單純的職稱變更。在實務上,法院多採取「實質認定」原則,審視契約內容、勞動關係的從屬性及...
-
20
Mar試用期是否可併入年資計算?
問題摘要: 試用期應納入工作年資計算,並與正式受僱期間合併認定。法院實務上亦強調,若勞工於試用期結束後仍受雇於同一事業單位,則該試用期間的勞動關係應與後續正式聘僱...
-
20
Mar公務機構臨時人員在成為技工、工友後,其年資如何計算?
問題摘要: 公務機構技工、工友若曾以臨時人員身份受僱,其年資能否併計,關鍵在於其與公務機構之間是否存在實質的僱傭關係,並且勞動契約是否存續未中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20
Mar員工離職之後再僱用,年資是否予以倂計?
問題摘要: 雖然勞基法第10條規定,在勞動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訂立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年資得以合併計算,但此規定的適用仍須依照具體事實來判斷。在本...
-
20
Mar要如何擬契約,始不會被認定為勞動契約?
問題摘要: 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法院認定勞動契約的標準主要依據人格、經濟、組織從屬性要素,若契約內容顯示合作對象受到事業主的高度管理與控制,則容易被視為勞動契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