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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試用期間可以自由終止契約?
問題摘要: 試用期並非法律上的「無責解雇期」,雇主於此階段仍須以正當事由為前提,並遵循勞動契約誠信原則與法律明文規範。尤其在涉及性別、懷孕或其他歧視性因素時,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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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實際薪資未達4萬、徵才職缺禁寫「面議」,企業雇主到底該如何揭示薪資範圍?
問題摘要: 就業服務法已將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者揭示義務法制化,徵才階段的誠信揭露成為企業責任所在,透過合理揭示可有效減少求職誤會、提升人力媒合效率,並避免受罰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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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廣告徵才沒寫「限女性」就不會被裁罰嗎?
問題摘要: 性別歧視在實務適用上,並不以書面明示為唯一構成要件,任何招募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言語、態度、行為等,只要涉及性別偏見且對應徵者或員工造成不利影響,即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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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歧視』不是尚方寶劍,亂用是會有反效果的!
問題摘要: 歧視的法律規範原是為保障弱勢,消除不平等對待,但其本身並非萬能,不可濫用;當法律過度保護單方權益,反而會使社會陷入無謂的對立與資源耗損。唯有正確認識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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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徵才設條件性別、年齡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
問題摘要: 徵才過程中設下與工作性質無關之性別或年齡條件,無論係明示或暗示,只要對特定群體構成進入職場之實質障礙,即有違就業服務法之虞,雇主應以「工作能力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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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徵才優先雇用原住民是否違法?
問題摘要: 企業於徵才公告中標示「優先錄用原住民」,在法律上並不構成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的歧視行為,反而可能是在履行政府對特定族群之補償性政策義務。只要該項表述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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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徵求20歲以下女演員算不算就業歧視?
問題摘要: 「徵求20歲以下女演員」是否構成就業歧視,需從條件設定是否基於職務所需出發,若角色本身設計確實如此,並無其他合適替代方案,則尚難以逕認為違法。但若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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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薪水多少錢以下,招募員工時應公開薪資範圍?
問題摘要: 當職缺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時,雇主必須在招募時即揭示或告知薪資範圍,並於求職者面試前明示薪資內容,不得以模糊敘述如「面議」、「依公司規定」等規避。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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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履歷表中的歧視是什麼?什麼可以問求職者?
問題摘要: 在招募與甄試過程中,「履歷表中的歧視」指的是雇主要求求職者提供與工作無關,且可能導致不公平對待的個人資訊,例如年齡、婚姻狀況、性別、身心障礙、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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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太太身體不好,需要我下班回家照顧生活」這是否可以作為拒絕調職的理由嗎?
問題摘要: 「太太身體不好,需要我下班回家照顧」可作為勞工拒絕調職的主張之一,但需具備以下條件:第一,照顧義務具體且重大,有醫療或社福證明支持;第二,勞工已事前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