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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雇主改組或轉讓如何使勞工年資中斷計算?
問題摘要: 欲使勞工年資因公司改組或轉讓而中斷,須具備兩大條件:其一,應由原雇主依法終止契約,並完成資遣程序;其二,應由新雇主在事實上重新招募並建立新契約關係。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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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兼任公司董事員工,擔任董事期間的年資是否應計入退休年資?
問題摘要: 在實務上,公司員工與公司間究竟屬於僱傭或委任,尚須依雙方契約之實質關係判定,不得僅以職務名稱逕作認定,亦即縱為公司董事或經理職稱,只要勞務提供具備從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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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重新僱用,工作年資應否合併計算?
問題摘要: 判斷重新僱用後是否可以併計原年資,關鍵在於「勞動契約是否實際終止」。若為合法終止後重新聘僱,原則上年資不得併計;但若契約僅暫時中止或延續履行者,則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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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勞工離職後又重新僱用之,年資如何計算?!
問題摘要: 勞工離職後重新受僱之情形,其工作年資是否併計,須視勞動契約是否真正終止以及前後間隔時間而定。若係留職停薪、約聘轉正或短期中止履行而未實際終止契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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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離職又於三個月內回原公司任職,工作年資應如何計算?
問題摘要: 勞動基準法第10條關於年資合併之規定,雖有行政機關採取狹義解釋限制其適用,然從保護勞工權益與防止雇主濫用契約形式操作角度觀之,實務與學理多傾向擴張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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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先資遣再僱用,年資怎麼計算?
問題摘要: 勞工離職後再任職於形式或法律上不同之公司,即使短期內發生,仍屬年資斷裂情形,不得當然併計,除非可證明實質雇主並未變更、或依第20條承接原契約責任。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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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勞工離職後再行復職,則其前後之工作年資是否併計?
問題摘要: 勞工離職後若在三個月內再度返聘於同一雇主者,原則上其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無論離職原因是否出於勞工本人。但若係轉任至關係企業,則應視其是否具有實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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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公營事業勞工轉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其年資如何計算?
問題摘要: 臺灣省工廠工人退休規則與後來勞動基準法共同構成勞工退休制度的兩個歷史階段,雖制度邏輯略有不同,但皆以保障勞工長期服務之報酬與生活安全為主要立法目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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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受雇於同一「實際負責人」掌控之不同公司,年資應合併計算?
問題摘要: 臺灣諸多中小企業主,因經營節稅或分擔經營風險之理由,常成立性質相同或相關的數家公司,經營相同相類似業務,其員工(勞工)相互調動者並非罕見。公司雖形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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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投保不同的事業單至可以不計入年資嗎?關係企業工作年資要如何計算?
問題摘要: 為防止雇主以形式手段削弱勞工權益,包括非法切割年資與不當規避保險。從整體法制體系來看,勞動基準法第57條與第20條以及施行細則第5條,共同建構起一套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