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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該不該給資遣費?雇主不能隨便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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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在處理勞工離職時,應注意依法辦理,避免因文件開立不當而引發後續爭議。首先,雇主應確認勞工離職的真正原因,確保開立的證明文件符合事實,若屬非自願離職,應依法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並支付相應的資遣費。其次,服務證明書的內容應以記載勞工的工作經歷為主,不得記載對勞工不利的事項,例如「此人工作態度不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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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職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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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降職非雇主單方即可任意行使之權利,須依法審慎操作,並兼顧契約、規則與實質影響,始能符合法定程序,避免侵害勞工權益與衍生爭議。勞工如遭違法降職,應儘速保留相關證據,提出書面異議,並向主管機關或法院尋求救濟,以確保自身權益不受不當侵害。 律師回答: 降職是否合法,需視其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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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超出負荷?你可以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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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不得任意擴張調度權限以迫使勞工超負荷工作,任何變動如涉勞動條件實質改變,須經雙方合意,否則即違法。勞工若遇此情形,應先行書面向公司提出異議紀錄,並保留調動指示、對話紀錄等資料,視情況可向地方政府勞工局檢舉或委任律師提起勞動爭議調解、確認雇傭關係、資遣費給付或損害賠償之訴訟,以保障自身權益。面對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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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工作6年,公司竟然終止後不給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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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對於外籍勞工是否適用勞基法第9條規範,需視該勞工的工作性質及其聘僱許可條件而定。對於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至10款的藍領移工,其契約應為定期契約,這部分並無疑義。至於從事該條第1至7款、11款工作之外籍人士,若工作具有繼續性,在早期實務見解中曾認為應適用不定期契約,但近期法院判決多認定,由於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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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職停薪年資應該如何計算?留職停薪期滿後,雙方勞動契約會自動終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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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的規範,主要是為了平衡勞工的育嬰需求與企業的營運彈性,讓勞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仍能回到職場,並確保企業在經營狀況不佳或組織變更時,能夠有合法且合理的方式處理人事問題。公司若僅依據內部規定,認定員工未於留停期滿次日復職即屬曠職,並以此終止勞動契約,則可能不符合法律要求,因為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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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定期勞動契約之「非繼續性工作」簽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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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對於勞工而言,若雇主以定期契約之名,實際上從事的是長期性工作,則勞工有權向主管機關申訴,請求依法改認為不定期契約,以確保自身權益,特別是在雇主於契約期滿後未續約的情況下,若法院認定該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則雇主將須依勞基法第11條的規範,提出合法解僱事由,並依法支付資遣費與履行預告義務,否則可能涉及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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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要提前幾天說?預告要上班嗎?可以像放假一樣自由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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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離職不是丟辭呈就能走,也不是老闆一句「我不同意」就能卡住,而是一套明確的法律制度,要懂得如何運作、如何計算、如何自保,才能真正做到「漂亮離職」。每一項預告、每一天期間、每一個班表異動,背後都有重大法律效果,勞雇雙方只要理解制度,才能避免誤解、避免衝突、避免踩雷,也才能真正掌握離職的自由與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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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未滿一定期間,離職要付違約金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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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員工於到職未滿一定期間離職,是否應支付違約金,並非以「簽了就要賠」為唯一依據,而需從最低服務年限條款是否具備合法基礎、契約內容是否合理、實際是否造成雇主損害、以及勞工是否有不可歸責之離職原因等層面綜合判斷。對雇主而言,欲設最低服務年限條款,應謹慎檢視是否有必要性與合理性;對勞工而言,面對含有違約金的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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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向雇主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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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動基準法第19條所規範的服務證明書,是雇主應依法提供給離職勞工的基本文件,不論勞工何時請求,雇主皆不得拒絕,否則將面臨罰鍰。而「後契約義務」的概念亦進一步強調了雇主在契約終止後,仍須履行特定義務,以保障勞工權益。服務證明書的內容應客觀、如實記載,不得包含不利於勞工就業的資訊,而勞工若有合理需求,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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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片面終止勞動契約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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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公司片面終止勞動契約雖在形式上即發生終止效力,但在實質上仍須符合勞基法第11條、第12條所定的法定事由,並不得違反第13條的禁止解僱條件。若雇主未具合法理由即終止契約,勞工應儘速蒐集證據,採取適當法律行動,包括申請調解、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請求資遣費及積欠工資等,以維護自身勞動權益。建議在實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