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n‌ ‌call‌」‌時‌間‌,‌是‌否‌應‌計‌入‌工‌作‌時‌間‌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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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當勞工處於on call狀態,即便未實際從事工作,但因為必須隨時待命以應雇主的召喚,這段時間在許多情況下應視為工作時間。這主要是因為勞工在這段時間內無法自由地安排個人活動,仍需遵循雇主的指令或準備隨時提供勞務。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勞動基準法下,如果勞工被要求在家或在任何地點待命,這...

  • 簽立勞動契約要注意什麼?當發現簽了不合理的合約時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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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簽立勞動契約時,確實需要留意各種條款以保障自身權益。以下是一些要點:確保勞動契約中包括職位描述、工作地點、工作時間、薪資條件、加班規定、休息日與假期、福利待遇等重要內容,並確保這些條款具體清晰,沒有歧義。檢查合約內容是否符合當地勞動法規定,包括薪資標準、工時限制等。確保合約中沒有違反法律的條款,如扣除...

  • 勞資雙方可以約定超過三十分鐘才是加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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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對於加班制度在法律下的相關規定和運作方式下,加班被稱為延長工作時間,指的是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時間。無論是平日正常上班時間還是加班時間,雇主都有給付相應工資的義務。勞基法未規定加班的最小單位,雇主和勞工可以自行約定加班時數的計算方式,但不得劣於勞基法的規定。雇主單方要求不計酬的加班時間是違法的...

  • 勞工自願加班同意書,可以免除雇主保護勞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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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在安排加班時需要遵守的法律規定,以及法院在審視勞資協議時對勞工權益的保護。重要的是要明白,即使勞工同意加班,但如果超出法定的加班時數限制,這樣的同意是無效的。法律要求雇主保護勞工免受不合理的勞動條件影響,並確保勞動條件符合法定標準。在這樣的案例中,法院會嚴格評估加班同意書的形成過程和內容,特別關注...

  • 公司給付獎金紅利標準,因為歧視問題或違反其他法律原則,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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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法院通常會考慮以下因素來判斷公司應發給獎金的數額:法院會審查公司是否有明確的獎金發放標準,並檢查該員工是否符合這些標準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符合。法院會考慮勞工的工作表現、職位、職責以及對公司業務的貢獻度。這些因素通常會影響獎金的計算和發放。同等職位員工的獎金差異:如果勞工提出與同等職位或同等條件的其他員工...

  • 關於勞動訴訟,雇主應知道的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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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動爭議中雇主面臨的挑戰確實是現實存在的。法律上的偏向勞工的情況,以及法庭在勞工利益方面的傾向,使得雇主在處理勞動爭議時需要格外小心。在這樣的情況下,雇主需要建立良好的內部管理制度,確保遵守勞動法規,並且隨時保存相關的事證。這包括確保薪資、加班費的合法支付,避免無正當理由的解僱,以及遵守性別平等和防止...

  • 職業災害是什麼?通勤災害是否屬於職業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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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通勤災害是否應被視為職業災害,在法律和實務上有相當的爭議。通常認為職業災害是指勞工在執行其職務或工作相關活動期間,由於職業原因或工作場所的條件導致的傷害、疾病、殘疾或死亡。通勤災害是指勞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事故。這類事故是否被視為職業災害取決於事故與工作的直接關聯性,以及是否在雇主的控制或影響範圍內發...

  • 排班制如何排入例假、休假、國定假日及特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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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動法規對於排班和休假的規定,以及雇主在設計排班制度時應該注意的事項。以下是其中一些重點:排班制度的設計要符合法律要求,包括每週工作時間和休息日的安排,不能剝奪勞工的休息權利。特休假和國定假日的排定,雇主應該尊重勞工的意願,但有時候可能需要雙方協商,尤其是在營運急迫需求下。排班制度下的工作時間規範,勞...

  • 什麼種類的通勤災害不是職業災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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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通勤災害被視為勞動基準法中的「職業災害」。這一觀點的主要支持來自於以下幾點理由:勞工在上下班途中的行為是為了執行工作任務,因此與職務執行具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因此,通勤災害也應被視為職業災害的一種。勞工保障的目的: 將通勤事故納入職業災害的範疇,確保工作相關活動中的通勤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也得到充分覆蓋。...

  • 明明是繼續性質的工作卻被雇主要求簽署定期契約,其效力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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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動法對於繼續性工作的勞工所應享有的權益和保護。根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從事繼續性工作的勞工應被視為不定期契約,而不得以定期契約的形式進行契約訂定。在勞動契約期滿後,即使雇主未續簽書面契約,勞工與雇主之間的勞動契約關係不會自動消滅。勞工仍然有權要求繼續工作並獲得相應的報酬。如果雇主拒絕接受勞工的勞務而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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