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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切結「不投保」,勞工可以事後請求賠?可否適用有過失相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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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於公法上對勞工之勞保加保義務,係無條件且不得以私約免除或變通之義務。任何形式的勞工切結、口頭放棄、津貼代保、或基於個人債務理由請求不加保,皆不得對抗法律規定。若雇主因配合勞工請求未加保,亦無法藉此迴避責任。雇主一旦違反加保義務,不僅將遭受行政罰鍰,更將負擔勞工未加保期間所有法定損失賠償責任,包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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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與否是雇主義務,不得由勞資雙方合意另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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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無論基於何種理由,皆不得拒絕為其受僱勞工辦理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健保之加保手續,也不得藉由協議、合意、切結、津貼替代等形式逃避加保責任。只要存在勞雇關係,即應即時辦理投保程序,不得延誤;若因未加保而致勞工喪失法定給付,雇主除須負擔全額賠償,亦將面臨行政處分、社會責任及訴訟風險。在保障勞工基本權益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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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自由投保,還要符合法定規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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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保中所稱的「自由投保」僅適用於法律另行規範的自願加保對象,而非可任意主張的雇主或勞工自主選項。凡屬於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所列之強制加保範圍者,雇主自負依法投保之不可推卸義務,不因勞工同意不加保、切結放棄權利或協議由他處加保等理由而免除。否則,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勞工或其家屬不僅可以向雇主主張全額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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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我欠債,勞健保可不可以不要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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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健保加保責任並非可以商量的選項,而是法律明文強制雇主所負之公法義務。員工即使因卡債、查封風險或其他個人因素請求不加保,雇主亦應堅持依法投保,這不僅是保障勞工的基本權利,也是保障雇主自身免於將來承擔鉅額損失的最佳保險。以法為本,依法行政,才是企業永續經營之正道。 律師回答: 員工因卡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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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投保對象之勞工切結自願不投保,並拋棄勞保相關權利請求權,雇主得否因此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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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動法令制度的設計核心,即在於確保勞工於工作期間遭遇疾病、生育、失業、職災或老年等風險時,能獲得基本社會保險保障。因此,不論勞工是否表達不願加保,或有個人困難導致不想加保,雇主仍應依據法令義務,主動辦理相關保險手續。實務上法院與主管機關也早已一再確認此一原則,認定任何試圖藉由契約、協議或個人請求排除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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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員工講好不保勞健保,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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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面對員工以任何理由提出「不投保」的請求,雇主絕對不能配合,無論理由如何動人或看似合情合理,皆不得作為違法加保義務的藉口。投保義務不僅是法律規範,更是企業責任的基礎。僅憑一紙切結書或私下補貼,並無法取代應有之保險保障,日後若發生爭議,這些看似雙方同意的安排,終將被法律判定為無效,雇主仍須負擔全部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