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如果沒有規範員工的穿著,員工穿拖鞋來上班是否有違反公司的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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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若欲解僱勞工,無論是否經預告,皆須具備法定條件並落實程序正義,特別是在主張勞工不能勝任或違反工作規則時,更應具備客觀證據與規章依據,並避免將解僱作為第一選項。應先採用指導、調整職務、警告等階段性手段,以符合「解僱為最後手段原則」。同時企業更應審慎訂立並核備工作規則,內容應明確涵蓋各項勞動條件與獎懲...

  • 工作規則的懲戒條款是否給予勞工知悉?是否要取得勞工個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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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法院對於工作規則效力的認定,反映出對資方管理權的高度尊重,但對於勞工知情權的保障相對不足。為平衡勞資雙方的權益,建議雇主在變更工作規則時,即使法律未強制要求,仍應主動揭示變更內容並提供充分的解釋,讓勞工知悉並理解新的規則。這不僅能提升企業內部的管理透明度,還能減少潛在的法律風險與勞資矛盾,進一步促進良...

  • 雇主可以規範勞工下班的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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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原則上不得干涉員工下班後的私人行為,但若員工行為已與公司形象或核心業務產生直接連結,且有具體損及公司利益之虞,雇主即可能依法對其進行適度規範與懲處。關鍵在於該行為是否足以影響公司信譽與經營正常性,若只是員工私生活範疇內之選擇,則雇主過度干涉將難以站得住腳。工作外行為若與職業性質、公司形象或勞雇信賴...

  • 公司要求員工公出,三日內要補假,否則以曠職論,這規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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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公司如規定公出三日內未補請假即記曠職,雖表面上屬內部管理規定,但若未經核備、程序不備、未獲員工同意或對勞工權益造成重大影響者,均可能違反勞動基準法與契約自由原則之界限,法院自可加以審查並判其無效。雇主應善用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雙軌並行,建立合規制度與彈性應變空間,勞工則應強化法令知識,主動確認制度依據與...

  • 上班偷用手機被查獲,依公司規範懲處,記小過且「降職減薪」,請問這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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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上班偷用手機若公司規範明確,雇主可依法記小過;至於降職,若屬人事調動,符合五原則且職務調整有合理性者,可認為合法;惟減薪部分,若涉及基本工資或未獲勞工同意,恐涉違法。而雇主若僅依規定可記小過,卻加以調職降薪,未有明文依據與合理說明,亦恐違反正當法律程序與比例原則,應審慎處理。雇主擬對違紀勞工記小過、調...

  • 雇主可以單方變更給付交通津貼的規則?如在家工作就不再發給交通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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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提供的交通車與交通津貼,性質上仍有區別。交通車屬於企業基於便利員工的考量而提供的福利措施,並無勞務對價性,企業可依營運狀況調整或取消。相對而言,交通津貼則須視其給付方式而定,若為憑證報支,則屬費用補貼,並非工資,雇主可依實際需求停止發放;但若交通津貼具有經常性,則應被視為工資,雇主不得任意扣減或取...

  • 公司的工作規則關於勞工請假全部都要雇主核准,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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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雖可依法制定請假規定,並對請假事宜進行管理與審核,但不得違反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第70條及第71條等相關法規所保障之勞工基本權利,否則其規則即屬無效,勞工仍得依法請假並主張相關權益。因此,當公司訂定規則要求請假須經雇主核准時,必須審慎評估該核准機制是否合理、必要且不違法,方可為有效之內部管理制度...

  • 公司福利變動,員工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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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當公司計劃調整福利政策時,員工應先確認該福利屬於何種類型,並依其性質決定應對方式。若涉及法定義務,員工應即時主張權利,並可透過勞檢機制或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若屬於優於法令的福利,雖然雇主有權變更,但員工仍可透過溝通與協商爭取更好的安排;若是純屬企業文化的福利,則需依公司政策決定,員工可藉由內部機制表...

  • 雇主可以片面修訂工作規則嗎?可以變動給付性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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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公司雖然未將修訂後的辦法報請核備,但並不影響其效力,且變更內容若符合企業需求並具合理性,即便部分員工未同意,仍對所有勞工有效。然而,企業在修訂涉及員工薪資計算方式的規則時,仍應與勞工充分協商,以降低勞資爭議,確保變更符合「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避免企業片面決策影響勞工權益。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明確界...

  • 雇主得否禁止勞工於下班時間兼職?

    瀏覽次數:1257

     

     問題摘要: 法律並不賦予雇主全然禁止勞工兼職之權利,下班時間屬勞工個人時間,應尊重其自由處分權,惟如該行為已具體損及本業工作表現、工作秩序或企業利益,雇主方得基於經營管理必要而為一定限制,並須透過合法設置之工作規則進行,且應符合比例原則與必要性原則。倘雇主任意禁止或解僱,則恐構成違法,將面臨勞資爭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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