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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與員工獎酬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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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員工獎酬股權工具的變更或取消,須視其是否載明於契約或工作規則而有所不同,如屬契約約定,應取得勞工同意,方得變更;如屬工作規則規範,雖雇主有單方面修正權限,但涉及不利益變更時,仍應符合合理性原則,並確保勞工權益不受損害,避免產生法律爭議或勞資糾紛,建議企業在規劃獎酬股權工具時,事先明確訂定變更條款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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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哪些企業須以書面明定工作規則並送請主管機關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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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對於僱用30人以上的企業,訂立並核備工作規則是法律上的義務,違反者將面臨罰鍰與公開揭示等處罰。企業應妥善處理核備程序,確保工作規則的合法性與合理性,以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並降低法律風險。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企業在制定工作規則時,應確保其內容符合現行勞動法規,避免出現違規或不當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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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優惠存款是否為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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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銀行業的「員工優惠存款利率」若在勞動契約中明確載明,則不論定性為薪資或福利,雇主單方變更時均應符合合理性原則,否則恐涉違約爭議;而「不離職條款」雖然法院多認定有效,但為兼顧公平原則及保障勞工的職業選擇自由,雇主應提供合理的相對補償,否則法院得酌減違約金,以保障勞方基本權益,維護勞動市場之公平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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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不回老闆的訊息遭到扣薪,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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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若以「下班未回訊息」為由扣薪,除違反工資全額給付原則與程序正義外,亦違反勞工在非工時享有之休息與生活自由,應屬不法懲處。即使事前已有簽署同意書或制度公告,若未經法定程序與勞工實質同意,且懲罰內容不具合理性與相當性,即難認屬合法約定。為建立良善勞資關係與符合法令管理制度,雇主應以鼓勵代替懲罰,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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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收到客人的禮物,老闆是否可以要求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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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員工於上班時受贈物品是否須交還公司,法律上並無絕對禁止或授權公司「一律充公」之明文,而是需回到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企業內部制度是否有明確規範。若無相應制度或未經合法公告,雇主即不宜強制要求員工交出贈品;但若制度完備,且符合比例原則、正當程序與公告程序,則雇主有管理上的裁量權。面對類似爭議,企業宜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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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工作規則中訂立懲戒規則嗎? 可以作為解僱的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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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法院判定解僱違法且無效,則原僱傭契約仍然有效,雇主應支付勞工自解僱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日之薪資,雇主應謹慎訂立工作規則,並確保其中的解僱條款符合法律規範,以避免不當解僱爭議。勞工若遭受不當解僱,應了解自身權益,並可透過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訟,主張解僱無效,保障自身合法權利。 律師回答: 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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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中的勞工可否對懲戒處分提起確認無效的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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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近年來實務上逐漸承認勞工在職期間若遭受不當調職或懲戒處分,仍可單獨提起確認無效之民事訴訟。法院不再僅限於處理涉及解雇的訴訟案件,而是認為在合法性受到質疑的情況下,勞工應享有救濟管道以保護其勞動權益。這樣的趨勢不僅反映出對勞工權益保護意識的提升,也促使雇主在行使懲戒權時,須更加審慎並遵守程序正義與法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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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是否應將工作規則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如有修正是否應送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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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工作規則的核備制度設立在於保障勞工權益,防止企業單方面制定對勞工不利的管理規定,即使勞資雙方合意的規則,也須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備,確保未違反強制規定或損害勞工權益。此外,在法令變更後,企業應及時修訂工作規則,並於30日內向主管機關報核,以確保合規性。企業可透過勞資會議機制提升修訂過程的透明度與公信力,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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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沒有員工守則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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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公司僱用30人以上的員工,則依法必須制定並報備工作規則,若未履行此義務,可能面臨違法風險。然而,即便僱用人數未達30人,公司仍應主動擬定員工守則,以確保管理制度的明確性與勞資關係的穩定性。員工守則的訂定,除了可避免因規範不清導致勞資爭議,亦能提升企業管理的效率,促進公司與員工間的良好互動。因此,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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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規則的介紹、功能與效用?工作規則變更是否可再送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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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工作規則對於企業與勞工而言,是確保工作秩序與權益保障的重要文件。對於30人以上的企業,依法訂立並報備工作規則,不僅能降低法律風險,避免主管機關裁罰,亦能提供企業在管理上的明確依據,提高企業運營的穩定性。此外,工作規則應符合企業實際需求,確保內容合理、公正,並經主管機關核備後公開揭示,讓員工能夠清楚解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