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相同老闆但不同的公司任職,年資是否可以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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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針對勞工於相同老闆設立之不同公司任職,是否可以合併計算年資,應採實質判斷原則,而非拘泥形式。只要事實上係為同一經營主體提供勞務,勞動條件及場所未有本質改變,即應認屬同一事業單位,年資不得中斷。尤其在家族企業與中小型公司結構為主的社會環境下,更應防止雇主藉企業架構操作削減退休責任。法院目前實務見解已逐步...

  • 三秒資遣就回聘,員工年資重新計算,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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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工的年資應當依據勞基法的規定計算,企業無法以單方面的作業錯誤或重新計算的理由來中斷年資計算,因此,當勞工面對企業試圖以終止契約為由來影響其年資的情況時,應該採取積極的行動來捍衛自己的權利,若企業確實已經資遣勞工,則應依規定提供正式的資遣通報,並依法辦理退保手續,若企業未能完成這些法定程序,則勞工的年...

  • 老闆陸續換三家公司投保,我的工作年資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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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在勞工年資的認定上,法院應採取實質認定標準,而非僅從法律上的法人區分來做形式判斷。當企業名稱變更但經營者、股東、管理層、業務性質、工作條件等均未變動時,應認定為「同一事業」,確保勞工的年資不受影響,以維護勞工的基本權益。企業在進行組織變更時,也應秉持誠信原則,依法處理勞工權益,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爭議。法...

  • 勞工離職後再行復職,則其前後之工作年資是否併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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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工離職後若在三個月內再度返聘於同一雇主者,原則上其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無論離職原因是否出於勞工本人。但若係轉任至關係企業,則應視其是否具有實質同一性,或是否獲得新雇主書面承諾併計年資而定。雇主不得任意藉由形式操作切割工作年資,勞工亦應於職務異動或企業轉讓過程中,注意雇用主體變化,並主張自身依法應...

  • 企業外「調動」如何使勞工年資中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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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企業外調動若無透過合意資遣結清年資,原則上不會造成年資中斷。雇主於處理勞工調動時,應基於誠信原則與勞基法保障精神,審慎確認企業體間是否具實質同一性,並就年資併計問題與勞工充分溝通,避免後續爭議。倘若企業確欲切割勞工年資,則必須取得勞工明確同意並依法處理資遣及給付事項,否則將面臨重大法律責任與給付風險。...

  • 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應如何認定?這個問題何以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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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基法第57條針對勞工年資計算的規定,旨在避免企業透過事業單位的變更來規避法定的資遣或退休義務,並要求雇主在勞工調動至不同事業單位時,需取得勞工的同意,並對於應支付的退休金或資遣費進行適當處理,以維護勞工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的穩定發展。透過這樣的法制設計,不僅能保障勞工的基本勞動權,也能確保企業在人事調...

  • 雇主變更會影響退休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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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雖然舊制退休金的給付條件以「同一雇主」為基礎,但法院透過「實質同一性」的認定原則,有效突破形式限制,讓勞工能以實際上的勞雇關係延續為依據,主張其退休年資的連續性,避免因企業經營模式調整或法人操作而遭不當切斷年資,確保其依法應有的退休保障權益。勞基法第57條雖以「同一事業」為年資計算依據,但若能證明前後...

  • 老闆開很多間公司,要求勞工輪流任職,這樣會影響勞工年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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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所謂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並不限於法律登記上的法人更換,亦不需明示協議留用,只要新舊雇主間具有實質業務連續性與人事延續性,甚至經營團隊重疊或具關係企業特性,即應視為實質留用,工作年資應連續計算。若勞工於企業間調動,背後實際控制人相同、企業間資源共享、組織指揮一體,即便分屬不同公司,亦不得藉此切斷年資,逃...

  • 公司換名字就沒事?實體同一性之僱主與工作年資是否應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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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為保障勞工之基本勞動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並防止雇主透過法人型態規避法規範,以達成不法目的,在計算勞工退休年資時,應考量勞工曾受僱於現雇主法人之期間,及其受僱於與現雇主法人具有實體同一性的原雇主法人之期間是否應合併計算,唯有如此,才能符合誠實及信用原則。 律師回答: 關於這...

  • 雇主改組或轉讓如何使勞工年資中斷計算?

    瀏覽次數:1310

     

    問題摘要: 欲使勞工年資因公司改組或轉讓而中斷,須具備兩大條件:其一,應由原雇主依法終止契約,並完成資遣程序;其二,應由新雇主在事實上重新招募並建立新契約關係。反之,若雇主僅形式變更法人或登記名稱,卻未依法終止原契約與給付資遣費,且勞工仍於相同條件下工作者,即不得主張年資中斷,仍應將前後年資併計。此一法律見解,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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