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休及挪移休息日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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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在實務上,公司在安排加班費與補休時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規定,勞工在完成加班後,有權選擇是接受加班費或是補休。這一選擇應基於勞工的個別同意,不可由雇主片面決定。補休的選擇權在於勞工,雇主不可以片面要求勞工不領加班費只能選擇補休。補休的時數應等值於加班時數,並且補休的具體日期應由勞工提出,經雇主同意後確定。...

  • 責任制如何約定?責任制勞工可以請求加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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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某些職業類別如監督、管理人員、責任制專業人員、監視性或間歇性工作的工作者可以與雇主約定特殊的工作時間和休假條件。這類責任制的勞工,其工作條件必須明確書面約定並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後方可生效,這樣的安排旨在為某些特殊職業提供更靈活的工作時間管理。然而,即使是在責任制下,勞工的權利...

  • 老闆下班後傳Line交辦事情,算不算員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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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雖LINE等即時通訊工具改變現代職場溝通方式,但法律上對於「工作時間」的認定仍以是否實際提供勞務、是否處於雇主指揮監督之下為核心。雇主如於下班後以通訊軟體交辦任務,且勞工確實執行者,原則上即構成延長工時,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勞工應妥善保存證據,自主記錄工作起迄時間,必要時主張合法權利,保障自身勞動條件。...

  • 「見紅就休」是什麼意思?雇主說好的「見紅就休」,卻任何排班,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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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無論企業是否配合政府行事曆出勤、是否施行變形工時或彈性工時制度,都不能違反勞基法對於例假與休息日之基本保障,例假不可安排加班,休息日可加班但需勞工同意並依法給付加班費。企業不可僅憑老闆片面決定或用「制度這樣訂」為由,便讓員工在應休息的日子上班,更不能對請假員工施壓或要求其找人代班,這樣的做法若造成勞工...

  • 雇主應如何建立出勤管考制度?如何合法管控勞工出勤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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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動基準法中的工時規定確實是勞資關係中常見的爭議點,特別是關於正常工作時間、休息日和加班等方面的規定。根據法律,勞工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並且應有每7天中的2天休息,其中1天為例假,1天為休息日。例假和休息日的具體日期應由雇主和勞工約定,而雇主若有需要更動週間休息日,...

  • 雇主指示勞工下班時間接受教育訓練屬於加班,應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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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依據勞基法第30條的規定,每日工作時數上限為8小時,這是基本的勞動保護規定。工作時間不僅包括實際工作的時間,還包括勞工處於雇主的指揮監督下,隨時待命的時間。這包含了即使勞工沒有從事具體工作,只要處在雇主的控制之下,這段時間也被認為是工作時間。關於訓練和集會的時間,若這些活動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且為自願參...

  • 按時計酬者之加班費,應如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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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對於按時計酬的勞工而言,其工資已經包含了例假日的工資。然而,如果這些勞工在平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例假日出勤,雇主仍應按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或第39條的規定,給予相應的加給工資(即加班費)。換句話說,按時計酬的勞工的工資已經考慮了例假日的支付,但如果他們在平日加班或在例假日工作,雇主仍需額外支付加班費。 ...

  • 為處理勞資糾紛,勞工向雇主要求提供出勤紀錄,雇主不能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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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備置完整的出勤紀錄,並確保員工在合理範圍內可以查閱與取得影本。當員工提出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提供影本,否則可能面臨違反法規的風險。雇主應充分理解自身的法律義務,嚴格遵守勞基法與勞動事件法的相關規定。凡勞工提出請求,雇主應立即提供出勤紀錄影本,並確保內容正確無誤。若雇主刻意拒絕或...

  • 工作結束後清潔收拾、事前準備時間是否算入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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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的規定,如果雇主要求延長勞工的工作時間,則應該支付加班費。這意味著,如果櫃台或駕駛等行業的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之外需要進行車輛檢查、清潔等工作,這些時間應被視為工作時間,並且應支付相應的加班費。雖然這些工作可能不是從事主要的業務,但由於勞工仍處於雇主的支配下並提供勞務,因此應視為工作時...

  • 勞工未休特休假,一定可以補發未休工資嗎?在職災期間一樣要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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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定期間後,有權享有特別休假。特別休假的日數會根據勞工在該雇主或事業單位工作的年資而定,並且勞工有權安排特別休假的時間。如果特別休假因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雇主應當支付相應的工資。勞工在遭受職業災害時的權益保護,並明確指出即使在不能工作的狀況下,勞工仍舊享有其特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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