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時問題-工作結束後清潔收拾、事前準備時間是否算入工作時間?

09 Jun, 2018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通常發生需要櫃台、駕駛等行業,如發車前需要檢查車輛狀況及酒測,而結束後則需要將車輛收拾清潔並歸入車位,所謂工作時間勞雇雙方對於勞動契約之約定,雇主得指揮命令勞工從事工作之時間,勞工對於所約定之工作時間內付出勞動力提供勞務,藉以獲得工資維持生活所需。因此,工作時間與工資應係正相關。由於勞基法只有最高工時之限制,並無對於工作時間之內涵,加以明文規定。除當事人有約定或工作規則有規定外,均以以勞工是否處於可提供勞務之狀態為基準。

 

惟所謂的「處於可提供勞務之狀態」自包含事前準備工作。勞工工作結束收拾行為,營業前準備行為亦應本於同一概念均屬工作時間,所謂服勞務是將勞動力處於雇主支配、處分的狀態即告已足,即有聽任指示,此等狀態之下都是屬於工作時間,雇主當然應該給付報酬。來信所詢情形,既然勞動力仍由雇主支配、處分,雖然不是從事主要的工作,而是從事清潔等工作,仍屬工作時間,雇主仍應計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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