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颱風天待在家錯了嗎?怎麼能扣我的全勤獎金呢?

    瀏覽次數:110

     

    問題摘要: 颱風天待在家並不當然喪失全勤獎金權益,判斷關鍵在於是否有官方停班公告或安全顧慮及雇主防護措施,勞工應善用法律保障並留存證據,以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颱風天勞工是否應出勤及雇主是否得扣發全勤獎金,實務上牽涉勞動基準法、行政命令及勞動契約約定之綜...

  • 可以把加班費包在工資內嗎?

    瀏覽次數:108

     

    問題摘要: 「加班費包薪制」的合法性取決於明確與透明,並非金額高低。若雇主確實明示分項,給付標準優於法定最低者,該約定即具效力;若含糊不清、混為一談,則無效,勞工仍得依法請求加班費差額。法院在審理此類爭議時,多以保障勞工權益為優先考量,強調勞基法作為勞動條件最低保障之強制性,任何違背該法之約定均屬無效。因此,企業...

  • 雇主如何規劃合法的加班補休制度?

    瀏覽次數:107

     

    問題摘要: 雇主規劃合法的加班補休制度,應遵循以下原則:一、補休須以勞工事後自願為前提,禁止事前一律約定或強制規定。二、補休時數應依加班時數及工資倍率合理換算,確保不損及報酬權。三、補休期限不得逾年度末日,屆期未休或離職時須折算工資。四、制度內容須經勞資會議通過並公告揭示。五、補休申請、核准與執行過程須留有書面或...

  • 平日的加班費怎麼計算?可用員工「底薪」當作計算基準嗎?如加班未滿半小時,如何計算?

    瀏覽次數:106

     

    問題摘要: 平日加班費的合法計算方式,應以勞工全額工資(包括底薪及經常性津貼)除以30日再除以8小時計算時薪,前2小時加給1/3、後2小時加給2/3,未滿半小時亦應依比例給付。任何以「底薪」為基準或排除部分時段計算之做法,均違反勞基法保障最低工資標準之強制規範,雇主應依法改正並確保薪資明細清楚記載各項加班費明細,...

  • 會議時間是否為工作時間?企業可以主張是勞工自行開會而不用給加班費?

    瀏覽次數:106

     

    問題摘要: 會議時間原則上屬於工作時間,只要勞工受雇主指揮監督、無法自由利用時間,即構成工作時間;雇主若未明確拒絕、未採防止措施,即視為同意加班,應依法給付加班費。企業不能以「自願」、「學習」或「文化活動」之名逃避工時規範,對勞工而言,凡因職務需要於正常工時外開會、通話或執行任務者,皆應視為工作時間;對雇主而言,...

  • 雇主規定之勞工中午或下班後用餐時間,是否為休息時間?

    瀏覽次數:105

     

    問題摘要: 判斷用餐時間是否為勞基法第35條之休息時間,不以雇主如何稱呼或工作規則如何書寫為準,而應以勞工是否能「脫離雇主指揮監督,自由利用時間」作為本質判準。能自由使用者,為休息時間;需待命或提供勞務者,為工作時間。如屬工作時間則工資應予給付,超過正常工時部分應給付加班費,任何以制度、指引、規則、習慣或行業慣行...

  • 可以受僱之時約定薪資含有加班費嗎?

    瀏覽次數:104

     

    問題摘要: 「受僱時約定薪資含有加班費」並非絕對禁止,但合法性關鍵在於「明確區分」與「不低於標準」。若雇主僅以模糊條款或一紙總額薪資掩蓋加班費結構,即屬違反勞基法第23條、第24條之強制規定,勞工仍可請求補發。立法者透過強制性條文保障勞工工時與工資之最低限度,目的在於防止雇主濫用契約自由,使勞動條件惡化。實務上,...

  • 特休未休工資如何計算?是否計入投保薪資、平均工資及免稅所得?

    瀏覽次數:103

     

    問題摘要: 特休未休工資不僅關係到勞工權益的保障與雇主給付義務的履行,其在平均工資、勞保投保薪資與所得稅課稅之認定與計算上亦應因其發生時間、性質及發放理由而作個別判斷,建議雇主應建立清楚的人事規章及休假管理制度,與勞工簽訂勞動契約時亦明確載明特休使用與未休補償計算方式,以減少爭議與誤解,並建議在特殊情形下主動諮詢...

  • 部分工時勞工於國定假日的班表怎麼排?如何給薪?

    瀏覽次數:99

     

    問題摘要: 部分工時勞工在國定假日的排班與給薪,並不比全時勞工簡單,反而因工作日不固定,更需要人資精準判斷例假、休息日是否重疊、週期如何起算、國假是否本為工作日、是否需給薪、是否需補休、是否需加倍給薪、是否構成違法變更勞動條件等多重法律問題。只要掌握一個核心原則:「國定假日只看是否為工作日;例假休息日只看七日週期...

  • 「加班換補休」,可行嗎?怎樣做才不違法?

    瀏覽次數:97

     

    問題摘要: 「加班換補休」在法律上確屬可行,但僅限於勞雇雙方事後合意、勞工自主選擇且雇主同意之情形。若雇主一律以補休代替加班費、事前約定棄權、或未依期限補發工資,均屬違法。勞工可依勞基法第24條請求加班費,主管機關得依第79條裁罰,並可追溯至五年前之欠薪金額。企業若想合法運作補休制度,應落實書面協議、明確期限、完...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