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備勤時間是否屬於工作時間?雇主如何管理備勤時間?
瀏覽次數:13739
問題摘要: 備勤時間通常指勞工準備勤務之等待時間,也稱為「待命備勤」,例如客機間的空檔時間或守衛人員需要在工作場所待命等待突發事件的情況。工作時間包括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或等待提供勞務的時間,但不包括不受雇主支配的休息時間。因此,備勤時間是否算作工作時間,取決於勞工是否受雇主指揮監督或拘束。如果勞工是在受...
-
雇主單方更改薪資計薪方式由月薪制改為日薪或時薪制,勞工要怎麼辦?
瀏覽次數:13683
問題摘要: 勞動契約中勞資雙方權利與責任的重要性。雇主嘗試通過制定新的勞動條件和規範來強迫勞工接受不利的條件,而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這些新條件是經過勞資雙方協商一致的。強迫勞工選擇簽訂新契約或面臨不利後果的行為,是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若雇主試圖改變原有的薪資給付方式,必須獲得員工的同意。勞工有權拒絕接受不合理的變更...
-
百貨零售服務業的週休二日或特休假可以買斷嗎?
瀏覽次數:12582
問題摘要: 百貨零售服務業的勞工可能因業務運作特性而受到一些特殊限制,即勞工應享有例假、休息日以及特別休假等權益。然而,在實際操作中,雇主可能會采取買斷休假或排班等方式來替代這些休假。例如,對於週休二日(一例一休)制度,勞動基準法規定了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但在某些行業,如旅館業,雇...
-
變形工時適用的行業為何?如何判斷行業內容?
瀏覽次數:12334
問題摘要: 彈性工時制度在特定行業下是一種常見的工時管理方式,主要是指二週彈性工時、四週彈性工時和八週彈性工時。這些彈性工時制度可以根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在符合特定條件的情況下,由雇主進行工時的彈性安排,以滿足業務需求和勞動力市場的變化。就二週彈性工時而言,勞工的工時可以在兩週內進行彈性調整,但每週的工時總數不得...
-
老闆洩露員工個人資訊予第三人,以致造成員工的困擾,該怎麼辦?
瀏覽次數:11222
問題摘要: 對於雇主在處理員工個人資料時應該遵循的法律規定提供了清晰的指引。確保雇主在處理個人資料時遵守個資法的規定至關重要,因為這不僅關乎法律遵循,還關乎對員工隱私權的尊重和保護。特別重要的是,提到了離職後對於前員工個人資料的使用限制。即使在離職後,雇主仍然有義務保護前員工的個人資料,除非有合法的理由,否則不應...
-
早會或休假日會議時間是否於工作時間?
瀏覽次數:11067
問題摘要: 對於早會或公司活動的工作時間計算,實際情況會根據勞工是否受到雇主的指揮監督或拘束而有所不同。如果勞工自願參加公司的活動,並且不受到強迫,通常不會被計算為工作時間。但如果雇主要求勞工參加早會或其他活動,並且在活動期間勞工受到雇主的指揮監督或拘束,這應該被視為工作時間。工作時間是指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下,在...
-
雇主要勞工到遠地開會或支援工作,通勤過程是否為工作時間?
瀏覽次數:10546
問題摘要: 勞工在同一事業單位或同一雇主所屬不同工作場所工作時,應將在各個場所的工作時間合併計算,並且加計往返事業場所間所必要的交通時間。這樣的計算方式是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9條的規定來進行的。關於出差勞工的工作時間,出差時的通勤交通時間是否算入工時,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而在實務上,出差期間的通勤時間是否算入...
-
勞工要怎麼證明有加班事實?
瀏覽次數:9899
問題摘要: 在加班費請求的法律問題上,加班事實的舉證責任,勞工負有初步舉證責任,需證明存在加班的事實。勞工可要求雇主提供勞工的出勤紀錄來佐證。雇主應置備並保存勞工的出勤紀錄,並需保存五年。勞工有權申請出勤紀錄的副本或影本,雇主不得拒絕。勞工可以利用各種證據來證明加班事實,例如門禁刷卡、線上刷卡、行車紀錄器、線上打...
-
加班30分鐘內不付加班費,可以嗎?
瀏覽次數:9744
問題摘要: 只要勞工有實際提供勞務,即應依法獲得報酬,不論加班時間長短。根據勞基法第24條規定,未對延長工時設定最低時間門檻,也未規定加班必須達整點或半小時以上才適用,因此雇主以「未滿三十分鐘不給加班費」為由不支付加班費,並無法律依據。只要勞工下班後持續提供勞務,不論是五分鐘、十分鐘或二十五分鐘,只要其加班係基於...
-
雇主調整薪資結構,怎樣才能合法?
瀏覽次數:8964
問題摘要: 在實施固定工資與變動薪資結合的策略時,需要特別注意以下要點:確定變動薪資的計算方式,例如根據公司整體業績、部門目標達成率、個人績效等標準來設定。所有標準都應事先明確並以書面形式告知員工。在變更薪資結構前,應與員工進行充分的溝通,讓他們了解變動薪資的原因、計算方式以及對他們的影響。這有助於減少後續的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