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試用期不通過就得要自請離職?
瀏覽次數:968
問題摘要: 「試用期不通過就要自請離職」並非法定義務,更不是雇主片面能夠要求的結果,真正應為雇主負起解僱責任,並依法辦理資遣程序,才是符合法令與保障雙方權益之正當途徑。 律師回答: 試用期制度的本質,是雇主保留於觀察期內有條件終止勞動契約的權利,亦即所謂「附保留終止權」,其設計目的...
-
若留職停薪期滿,勞工申請延期復職,雇主該如何處理?
瀏覽次數:816
問題摘要: 當勞工於留職停薪期滿前申請延期復職時,雇主應依據公司規章、勞動契約及法律規範作出合理決定。若企業規章允許,雇主可同意延期復職,並重新約定期限;若企業規章未允許,則雇主可拒絕申請,但應依法終止勞動契約並支付資遣費。若勞工未主動申請復職,雇主應發函通知契約終止,以避免未來的勞資爭議。如此,才能確保勞資雙方...
-
工作年資與勞基法、勞工退休金適用前後應如何銜接?
瀏覽次數:653
問題摘要: 針對工作年資橫跨適用勞基法前後者,勞工原先之年資如屬適用「工友管理要點」或其他法令者,仍依原規定計算;而適用勞基法後的年資,則依勞基法或勞退新制規定處理。若為現今已全面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之產業勞工,雇主則應依法提繳退休金至個人帳戶,並於勞工退休時發還,不得因勞工早年之雇用型態或機關屬性不同,而拒絕其年...
-
解雇工讀生也要提前預告並發給資遣費嗎?
瀏覽次數:621
問題摘要: 工讀生只要與雇主間存在事實上之勞雇關係,無論其是否為學生、是否全職、是否時薪,原則上均適用勞動基準法,享有與正職員工相同的基本勞動保障。當雇主以任何形式終止勞動契約時,若非契約自然屆滿,則應依勞基法第11條及第16條規定提前預告或給付預告工資,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計算資遣費給予補償。勞工自身亦應...
-
試用期是否可併入年資計算?
瀏覽次數:541
問題摘要: 試用期應納入工作年資計算,並與正式受僱期間合併認定。法院實務上亦強調,若勞工於試用期結束後仍受雇於同一事業單位,則該試用期間的勞動關係應與後續正式聘僱視為一體,不得分割計算。若雇主以試用期為由排除年資累計,可能涉及違反勞動法規,勞工可依法提出救濟。因此,無論對於企業還是勞工而言,都應清楚認識試用期的法...
-
改任雇主另開設的公司,勞工的工作年資一定都是重新計算嗎?!
瀏覽次數:539
問題摘要: 工作年資並非僅取決於登記公司名稱,而是取決於實際的經營關係與雇傭支配實質。如果勞工長年服務於相同企業體系內,無論公司名稱或法人是否更動,只要勞務內容、指揮監督、薪資給付等關係未變,即可據此主張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保障自身依法應享之退休金與相關勞動權益。對此雇主在進行公司重組、調派或變更法人名義時,也應...
-
公營事業勞工轉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其年資如何計算?
瀏覽次數:527
問題摘要: 臺灣省工廠工人退休規則與後來勞動基準法共同構成勞工退休制度的兩個歷史階段,雖制度邏輯略有不同,但皆以保障勞工長期服務之報酬與生活安全為主要立法目的。就法律適用與時效性而言,針對於勞基法施行前所適用之舊制,現行實務往往採納舊制年資合併原則,再輔以現行勞基法第84條之2及相關函釋規定,使新舊法之銜接有制度...
-
公司於試用期滿與員工終止勞動契約是否合法?
瀏覽次數:494
問題摘要: 雇主於勞工試用期屆滿時,若依據書面明定之評核機制,經客觀評估認勞工不適任其職務,並於契約期滿時行使終止權,且依法給付應有之費用並出具離職證明者,其終止行為即應屬合法,尚難認其解僱違法或構成權利濫用。 律師回答: 試用期制度的本質,是雇主保留於觀察期內有條件終止勞動契約的...
-
什麼情況雇主可解雇勞工?應提前多久通知才合法?
瀏覽次數:482
問題摘要: 雇主如欲終止勞動契約,應先確認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或第12條之規定,再依據第16條規定妥為預告或給付代通知金。對於懲戒性解雇則須於事發三十日內為之,並保留完整紀錄與證據。若未依法進行,則雇主恐遭法院認定解雇無效,須負擔工資、損害賠償或回復僱傭關係之責任。為避免爭議,雇主應明確制定並落實工作規則與...
-
「試用期」解僱權行使之事由為何?
瀏覽次數:426
問題摘要: 試用期解僱制度在法理上處於一種「寬嚴交錯」的狀態:一方面,基於試用期目的與契約自由,雇主可依據合理評價結果行使終止權;但另一方面,雇主仍受誠信原則與濫用權利禁止原則拘束,必須有事實依據且在合理期間內行使,否則即構成違法終止。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試用期制度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