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知道薪資內容,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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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關於勞動契約中工資部分的重要性以及勞工在保障自身權益方面可能遇到的挑戰,在口頭協議和變動性薪資等情況下,確保雙方對工資內容有清晰的理解和明確的紀錄至關重要。書面契約明確性的優勢無庸置疑,這不僅可以幫助雇主和勞工之間建立清晰的溝通,也為未來可能發生的爭議提供了有力的證據支持。此外,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和...

  • 勞工離職後又重新僱用,年資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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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年資的計算與勞動契約的存續與否有直接關係,若契約終止,原則上年資即歸零,重新受僱後須重新計算。但若契約僅是暫時停止履行,勞工仍與原雇主維持勞動契約關係,則年資應予以合併計算。此外,這也顯示勞基法對於勞工權益的保障,即雇主不得透過非正當方式,例如強迫勞工離職後再重新聘僱,以規避累積年資所應負的責任,例如...

  • 霸凌下屬之法律責任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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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對於職場霸凌,雇主應即時通報、調查霸凌事件,並採取懲處、輔導或轉調等適當作為;對於未履行責任的雇主,受害員工可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或職業安全衛生署檢舉。值得一提的是,所有人不論職級,皆無權以任何理由施加暴力或羞辱他人,這是現代職場最基本的人權保障。員工應受到尊重,雇主更應保障其身心安全。建立一個健康、安...

  • 服務證明書應記載之內容有什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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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離職證明書與服務證明書雖然在形式上可能相似,但在法律上屬於兩種不同性質的文件。離職證明書主要用於確認勞工的離職原因,作為失業給付申請及就業輔導的依據,而服務證明書則是勞工求職時的重要文件,其主要目的是證明過往的工作經驗,因此不應載明任何可能影響勞工求職機會的不利資訊。此外,法院見解也顯示,雇主不得於服...

  • 關係企業間勞工的調動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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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關係企業間之勞工調動因涉及契約相對人變更,實非單純之調職,須依法取得勞工同意,若未有事前合意即逕自安排,屬違法行為。除非契約中已約定雇主可能為多重主體,並對各方義務與責任有明確規範,且經勞工同意,否則雇主不得逕自調動勞工至他公司任職。此一規範旨在保障勞工職業安定性與契約預期利益,並平衡企業整合用人之彈...

  • 打工時因生意冷清,老闆要提早關門,要員工提前休息,工資是否仍需照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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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與勞工之間的約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都應履行自己的義務,尤其是雇主不得單方面變更工時或克扣工資。如果兼職勞工在提供勞務的過程中遇到不合理的縮減工時情況,可以法律要求補償應得的工資。停工期間工資支付的問題,關鍵在於停工責任的歸屬。如果責任在雇主,則應照給工資,且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若責任在勞工,則雇主可...

  • 被迫超休 離職竟得先扣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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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超休假本質上是雇主管理決策的結果,而非勞工的選擇,因此雇主無權要求勞工「補還」或「扣薪」。除非勞動契約內有明確且合法的規範,否則公司不得強制勞工在離職時補還工時或扣薪,若有爭議,建議向當地勞工局尋求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雇主不得因景氣不佳單方面強制勞工休假,更不得要求勞工預支假期或因此扣減薪資,若有此...

  • 調職後地點過遠,勞工應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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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雖雇主依法具有調職權限,但該權利不得無限制行使,對於地點過遠之調動,應提供具體補償與協助措施,並尊重勞工家庭與生活安排。勞工面對調職若認權益受損,應即依法主張補償或終止契約,勿坐視以致權益受損,並可透過工會或勞政單位爭取支援,使勞動關係中之權利義務實現實質對等,避免調職成為不當逼退或權力壓迫的工具。面...

  • 公司年底打算將廠區遷至30公里以外的工業區,我是否可以向公司被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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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公司如因遷廠或經營因素有意調動員工,須依法合規並合理提供補償措施,不得以公告或口頭壓力逼迫員工自請離職。員工應清楚自身權益與法律依據,適時發聲捍衛權利,必要時聯繫工會、律師或勞工局協助,以免陷入企業話術設計之圈套。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公司因營運調整欲將廠區遷移至...

  • 能不能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該不該給資遣費?雇主不能隨便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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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在處理勞工離職時,應注意依法辦理,避免因文件開立不當而引發後續爭議。首先,雇主應確認勞工離職的真正原因,確保開立的證明文件符合事實,若屬非自願離職,應依法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並支付相應的資遣費。其次,服務證明書的內容應以記載勞工的工作經歷為主,不得記載對勞工不利的事項,例如「此人工作態度不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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