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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轉不靈、發薪日遇上例休假,延遲給薪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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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工資發放的準時性是勞工基本權益的重要保障,雇主不得因周轉不靈或例休假日而延遲發薪,若有延遲發薪的需求,必須獲得勞工同意,否則即構成違法。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按時支付薪資,雇主應提供具體證明,並與勞工協商合理的補救措施,以避免觸法。勞工若遭遇雇主違法延遲發薪的情況,應勇於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維護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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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證明書」及「離職證明書」在法律上重要性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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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無論是服務證明書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都是勞工權益的重要保障。根據法律規定,雇主不得無故拒絕提供服務證明書,也不得記載對勞工不利的事項,以免影響其求職權益。此外,若勞工符合非自願離職的條件,也應主動要求雇主開立相關證明,以利申請失業給付或其他補助措施。對於勞資雙方而言,遵守法規並維護彼此的合法權益,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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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超休 離職竟得先扣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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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超休假本質上是雇主管理決策的結果,而非勞工的選擇,因此雇主無權要求勞工「補還」或「扣薪」。除非勞動契約內有明確且合法的規範,否則公司不得強制勞工在離職時補還工時或扣薪,若有爭議,建議向當地勞工局尋求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雇主不得因景氣不佳單方面強制勞工休假,更不得要求勞工預支假期或因此扣減薪資,若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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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離職後又重新僱用,年資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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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年資的計算與勞動契約的存續與否有直接關係,若契約終止,原則上年資即歸零,重新受僱後須重新計算。但若契約僅是暫時停止履行,勞工仍與原雇主維持勞動契約關係,則年資應予以合併計算。此外,這也顯示勞基法對於勞工權益的保障,即雇主不得透過非正當方式,例如強迫勞工離職後再重新聘僱,以規避累積年資所應負的責任,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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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該不該給資遣費?雇主不能隨便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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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在處理勞工離職時,應注意依法辦理,避免因文件開立不當而引發後續爭議。首先,雇主應確認勞工離職的真正原因,確保開立的證明文件符合事實,若屬非自願離職,應依法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並支付相應的資遣費。其次,服務證明書的內容應以記載勞工的工作經歷為主,不得記載對勞工不利的事項,例如「此人工作態度不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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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證明書應記載之內容有什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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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離職證明書與服務證明書雖然在形式上可能相似,但在法律上屬於兩種不同性質的文件。離職證明書主要用於確認勞工的離職原因,作為失業給付申請及就業輔導的依據,而服務證明書則是勞工求職時的重要文件,其主要目的是證明過往的工作經驗,因此不應載明任何可能影響勞工求職機會的不利資訊。此外,法院見解也顯示,雇主不得於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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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向雇主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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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動基準法第19條所規範的服務證明書,是雇主應依法提供給離職勞工的基本文件,不論勞工何時請求,雇主皆不得拒絕,否則將面臨罰鍰。而「後契約義務」的概念亦進一步強調了雇主在契約終止後,仍須履行特定義務,以保障勞工權益。服務證明書的內容應客觀、如實記載,不得包含不利於勞工就業的資訊,而勞工若有合理需求,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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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的事由如果是因為看診人數不足,醫院可以要護理人員無薪假或抵扣特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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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摘要: 停工責任的分配需基於合理性及合法性,雇主不得以任何不當手段剝奪勞工的基本權益。護理人員應對自身權益保持清楚認識,在遭遇不公平對待時,積極採取法律途徑維護權益,同時,院方作為用人單位,應依法履行義務,尊重和保障勞工權益,營造良好的勞資關係。 律師說明: 在醫療機構運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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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水也會有無薪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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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摘要: 雇主的經營風險應由其自行承擔,不得任意歸責於勞工。停工原因的責任判定對於工資支付義務的確立具有決定性影響。勞雇雙方在面對停工情況時,應以公平原則為基礎進行處理,並根據具體情況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勞工基本生活權益不受影響,同時兼顧雇主的經營彈性與可持續發展。無薪休假或其他減少工作安排的措施應以合法性、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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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工作6年,公司竟然終止後不給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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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對於外籍勞工是否適用勞基法第9條規範,需視該勞工的工作性質及其聘僱許可條件而定。對於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至10款的藍領移工,其契約應為定期契約,這部分並無疑義。至於從事該條第1至7款、11款工作之外籍人士,若工作具有繼續性,在早期實務見解中曾認為應適用不定期契約,但近期法院判決多認定,由於此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