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如果沒有規範員工的穿著,員工穿拖鞋來上班是否有違反公司的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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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若欲解僱勞工,無論是否經預告,皆須具備法定條件並落實程序正義,特別是在主張勞工不能勝任或違反工作規則時,更應具備客觀證據與規章依據,並避免將解僱作為第一選項。應先採用指導、調整職務、警告等階段性手段,以符合「解僱為最後手段原則」。同時企業更應審慎訂立並核備工作規則,內容應明確涵蓋各項勞動條件與獎懲...

  • 不適任並非開除要件

    瀏覽次數:1888

     

    問題摘要: 「不適任」與「不法」不同,「不勝任」不等於「情節重大」,在法律上兩者所對應的處理方式也不同。雇主切勿因情緒或誤解法律而任意開除員工,否則不僅違法,還可能引發訴訟、勞資糾紛甚至損及公司名聲。在處理員工表現問題時,應依勞動基準法正確區分資遣與開除的適用條件,採取合於法令的處理方式,才能保障自身權益,同時尊...

  • 勞工因「服儀不整」被公司處罰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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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服儀管理規定,如基於行業特性所需,未對員工施加不合理或歧視性限制,亦未構成職場性別歧視或敵意性工作環境,符合企業管理合理性原則,應屬合法之管理措施。此判決對於企業制定服裝儀容規範提供重要參考,即雇主在管理員工儀容時,應考量行業特性、企業需求與社會通念,確保規範具備合理性及平等性,避免對員工造成不當影響...

  • 留職停薪年資應該如何計算?留職停薪期滿後,雙方勞動契約會自動終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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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的規範,主要是為了平衡勞工的育嬰需求與企業的營運彈性,讓勞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仍能回到職場,並確保企業在經營狀況不佳或組織變更時,能夠有合法且合理的方式處理人事問題。公司若僅依據內部規定,認定員工未於留停期滿次日復職即屬曠職,並以此終止勞動契約,則可能不符合法律要求,因為勞工...

  • 雇主得否禁止勞工於下班時間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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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法律並不賦予雇主全然禁止勞工兼職之權利,下班時間屬勞工個人時間,應尊重其自由處分權,惟如該行為已具體損及本業工作表現、工作秩序或企業利益,雇主方得基於經營管理必要而為一定限制,並須透過合法設置之工作規則進行,且應符合比例原則與必要性原則。倘雇主任意禁止或解僱,則恐構成違法,將面臨勞資爭議或...

  • 雇主如何取得對於勞工懲戒權嗎?應如何合法懲戒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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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並非不可對員工予以懲處,但須依法行使、事前約定、明示公開,並符合正當程序與比例原則,否則不僅懲處無效,還可能因此侵害勞工權益,招致行政處罰或民事訴訟。對勞工而言,若認為雇主懲處違法,亦可循合法管道主張權利,如向主管機關申訴或尋求勞資爭議調解。勞資雙方若能在制度與程序上建立透明與信任機制,不僅有助於...

  • 公司要我找「人事保證人」,如果不簽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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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雖然人事保證制度在法律上是被允許的,但仍須符合多項法定要件,且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規定。對於勞工而言,若遭遇雇主要求簽署人事保證契約,應先審慎閱讀契約內容,並確認是否符合民法相關規範,若發現不合理的條款,例如放棄先訴抗辯權、承擔無上限責任等,即應向雇主提出異議,或尋求法律專業意見,以保障自身權益。勞工拒...

  • 公司要求員工公出,三日內要補假,否則以曠職論,這規定是否合理?

    瀏覽次數:1688

     

    問題摘要: 公司如規定公出三日內未補請假即記曠職,雖表面上屬內部管理規定,但若未經核備、程序不備、未獲員工同意或對勞工權益造成重大影響者,均可能違反勞動基準法與契約自由原則之界限,法院自可加以審查並判其無效。雇主應善用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雙軌並行,建立合規制度與彈性應變空間,勞工則應強化法令知識,主動確認制度依據與...

  • 雇主可以規範勞工下班的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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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原則上不得干涉員工下班後的私人行為,但若員工行為已與公司形象或核心業務產生直接連結,且有具體損及公司利益之虞,雇主即可能依法對其進行適度規範與懲處。關鍵在於該行為是否足以影響公司信譽與經營正常性,若只是員工私生活範疇內之選擇,則雇主過度干涉將難以站得住腳。工作外行為若與職業性質、公司形象或勞雇信賴...

  • 對於違反保密義務的員工予解僱處理,應該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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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企業訂立保密合約的目的在於確保公司內部機密資訊不被外流,以維護競爭優勢及市場地位。員工於受僱期間應依據契約履行保密義務,並不得將營業秘密擅自洩漏或用於個人利益,否則即構成違約行為。當員工明顯違反保密合約,且導致公司遭受重大損害時,雇主有權依據法律規範予以解僱,而無須事先預告。本案中,員工洩漏公司開發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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