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關係中,律師能作什麼?
問題摘要:
律師在勞動關係中的作用不僅限於糾紛解決,更在於幫助雙方理解法律、避免衝突以及促進和諧關係。雖然法律常被視為最後的解決手段,但透過律師的專業介入,勞資雙方能在問題初期就得到有效指導,從而避免不必要的對立。最終,律師的目標是幫助勞資雙方找到平衡點,為建立一個公平、穩定的職場環境提供支持。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職場人際關係很關鍵,但法律才能保障權益,在勞動關係中,律師的角色至關重要,尤其在涉及解僱、調職、升遷、加薪以及其他勞資糾紛時,能為勞工與雇主雙方提供法律保障。
律師能做什麼?法律通常是當勞資雙方關係撕破臉後的最後手段。無論是對雇主還是勞工而言,日常工作中通常不會刻意找事或製造衝突。一般情況下,只要雇主不觸犯法律,勞工就不會主動檢舉;同樣,只要勞工盡責工作,雇主也不會輕易想要解僱或資遣員工。雇主之所以招聘員工,往往是因為真的需要人手幫忙完成企業運營;勞工之所以應徵工作,則是希望能穩定上班,甚至通過努力獲得升遷或加薪。然而,當勞資雙方走到衝突激化、最終對簿公堂的地步,必定有其原因,通常是長期積累的矛盾爆發的結果。
在勞動現場,許多問題源於對人或對事的小細節處理不當。比如員工對工作的態度是否積極、主管對員工的評價是否公正、公司政策是否透明合理等,這些細節若處理得當,能夠促進職場和諧;若處理不當,則可能累積成日後的爭議。事實上,職場上的人際互動才是影響勞資關係是否和諧的關鍵因素。然而,當這些問題無法通過內部溝通和協調解決時,法律便成為保障雙方權益的最後屏障,而律師在這一過程中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
解僱
在解僱與資遣勞工的問題上,勞動基準法對雇主提出明確規範,要求雇主遵守解僱的最後手段性原則並善盡安置員工的義務。這些規範旨在保護勞工權益,但在實務操作中,解僱的合法性往往取決於雇主與勞工平日關係的處理,特別是在資遣對象的選擇上。法律上,解僱程序應先有正當的資遣原因,然後才能進行資遣的實際行為。然而,在現實中,這一程序往往受到主觀因素的影響,可能與法律規範背道而馳。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2條及第13條的規定,雇主在解僱或資遣勞工時,須符合法律所列的正當理由。例如,經濟性裁員必須基於企業營運的實際需要,而非出於個人偏見或主觀情緒。此外,對於特定身分的勞工,例如因職業災害受傷的勞工或懷孕及育兒的女性勞工,法律提供特別保障。例如,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第2項規定,禁止雇主因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等原因對勞工進行解僱或資遣。若雇主違反此規定,其相關約定或解僱行為均屬無效,且勞動契約的終止亦不生效力。
針對職業災害的勞工,法律同樣提供嚴格的保障。在醫療期間內,雇主不得終止與勞工的勞動契約,這是為確保受傷勞工能夠得到充分的醫療與康復支持。然而,若醫療期間屆滿,且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2項的條件,雇主可以在不經預告的情況下終止契約。此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84條,雇主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合法資遣勞工,包括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企業無法繼續經營,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因歇業或重大虧損,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或因職業災害治療終止後,經合格醫院診斷勞工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在這些情形下,雇主需依法支付資遣費或退休金,才能合法解除勞動契約。
然而,實際操作中,解僱程序往往存在諸多灰色地帶。一些雇主或主管在解僱過程中可能存在選擇性執行的現象,例如基於個人好惡或積怨選擇特定勞工進行資遣。相同的事實下,A員工可能不會被解僱,而B員工則會遭到程序性資遣。這種情況往往是因為主管在日常管理中對某些員工的不滿逐漸積累,最終以解僱或資遣的方式將其排除出企業。
解僱的合法性應建立在符合法律規範的基礎上,但實務中,雇主往往先確定想要解僱的對象,然後再尋找符合資遣規範的理由與事實,甚至對相似情況的員工採取不同的處理方式,導致不公平解僱的情況發生。這樣的行為不僅損害勞工的合法權益,也可能對企業的聲譽和內部管理產生負面影響。
在這些情境下,律師能發揮關鍵作用,為勞工或雇主提供法律支持。對勞工而言,律師能協助其判斷解僱或資遣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並在必要時提出申訴或訴訟以維護權益。同時,律師也能指導勞工準備相關證據,例如解僱通知書、工作紀錄或工資證明,以確保法律程序的順利進行。對於雇主而言,律師可以協助制定符合規範的解僱流程,確保在解僱時不觸法,並能提供合規建議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此外,律師還可以在勞資糾紛中擔任協商的橋樑,幫助雙方達成和解,避免衝突進一步升級。
調職
不管是因為迴避解僱的調職,或是員工想轉調部門,亦或其他原因,調職往往涉及原主管的評價及接收部門主管的意願。在公司內部的調動中,主管之間彼此熟識,若平日勞資關係不佳,原主管可能對某位員工的表現有所批評,而這些負面評價可能在接收部門流傳,最終導致員工面臨無部門願意接收的局面,但真實原因卻很少被明說。相對地,若關係良好,調職可能成為員工升遷或發展的契機;若關係不佳,調職則可能演變為違法行為,對勞工權益構成威脅。
勞動基準法第10-1條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需符合以下原則:(一)基於企業經營上的必要,且不得具有不當動機或目的;(二)不得對勞工的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造成不利變更;(三)調動後的工作應適合勞工的體能及技術;(四)若調動地點過遠,雇主需提供必要協助;(五)應考量勞工及其家庭的生活利益。這些原則旨在保障勞工權益,避免調職成為雇主不當行為的工具。然而,這是否意味著雇主在勞動契約中必須明確約定調職權,或者必須取得勞工同意,才能合法進行調職?對此,實務中存在不同見解。
例如,調職是雇主依勞動契約取得的權利,只要調職未違反契約內容,且未構成權利濫用,即應視為合法。這似乎要求勞動契約中須明確約定調職條款,雇主才能行使調職權(台灣高等法院97年重勞上第27號判決定。然而,調職的合法性取決於是否符合誠信原則,即使勞動契約未明確約定,只要雇主遵守誠信原則,調職即可能合法(最高法院77年度台上字第1868號判決)。此外,若勞動契約中已有概括性調職約定,雇主可基於該約定單方決定具體調職內容,只要不違反權利濫用原則,即具有合法性。(臺灣高等法院92年度勞上易字第21號)
在這些情境中,律師的角色尤為關鍵。首先,律師能協助勞工判斷調職是否合法,例如檢視調職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的五大原則,是否構成權利濫用,或是否違反誠信原則。當勞工認為調職不合理時,律師可以提供法律建議並協助進行調解或訴訟。此外,律師能幫助勞工準備相關證據,例如勞動契約、工作紀錄或調職通知書,以支持其主張。
對於雇主而言,律師能提供合規建議,確保調職過程符合法律規範。律師可以協助雇主制定勞動契約中的調職條款,避免因缺乏明確約定而引發爭議。同時,在實施調職時,律師可以指導雇主如何進行合法的程序,例如提供充足的通知、溝通及補償,並確保調職不對勞工造成實質不利。此外,律師在調職爭議中還可以作為協商的中間人,幫助勞資雙方達成共識。例如,若勞工因調職而對薪資或工作條件提出異議,律師可協助雙方在法律框架內協調解決,避免糾紛升級。
工時及休假
在工作環境中,勞工權益的保障往往需要法律的支持,而律師的角色就在於協助勞資雙方釐清法律問題、解決爭議並促進和諧關係。勞動基準法針對工時、休息、例假及特別休假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為勞工的基本權益提供保障。然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往往因企業營運需求或管理不善引發爭議。律師可以在這些情境中發揮重要作用,為勞工或雇主提供法律諮詢與協助。
勞動基準法第30條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但在特定條件下可經協商彈性調整。然而,在某些特殊職場,例如一人門市,這些規定的執行可能面臨困難。若員工無法按規定獲得充分休息,律師可以協助勞工解自身權益,並建議如何收集相關證據,例如出勤紀錄、薪資單等。如果勞工選擇檢舉,律師可協助整理材料並提出申訴。同時,律師也能協助雇主設計合規的工時管理政策,例如引入輪班制度或其他替代方案,以確保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滿足營運需求。
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在連續工作四小時後,必須至少享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然而,實務中某些特殊職場環境,例如一人門市,這一規定的執行往往困難重重。由於營運模式的限制,勞工可能難以在規定時間內得到休息,除非關門休息,否則無法有效落實這一要求。此外,由於休息時間通常不需打卡記錄,這使得主管機關難以主動查核違規情況,往往只有在員工檢舉時才會展開調查。然而,員工是否選擇檢舉,通常取決於平日的勞資關係,若勞資雙方關係和諧,員工較少選擇採取法律途徑,而是傾向於協商解決;若關係不佳,則更容易導致法律糾紛。在這類情境下,律師的角色尤為重要,能為勞工和雇主雙方提供關鍵的法律支持。
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週應享有兩天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特殊情形下,經主管機關核准,例假及休息日可以進行調整。若雇主未遵守此規定,律師可以協助勞工提出異議並協商解決方案。同時,律師也能為雇主提供建議,確保在調整例假或休息日時,依法獲得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避免後續的法律風險。
對於勞工而言,律師可以幫助確認其是否因雇主未遵守法律規定而導致權益受損,例如因未能獲得休息時間而出現過度勞累的情況。律師還可以指導勞工如何準備必要證據,例如出勤紀錄或證明工時過長的文件,以支持其主張。如果勞工決定提出檢舉,律師可協助整理相關材料並提供法律建議,確保勞工的權益在調查過程中受到保護。
對於雇主而言,律師的作用在於幫助其制定合規的工作時間安排和休息制度,確保不違反勞動法規。例如,律師可以建議雇主設立輪班制度,或者在不影響營運的前提下合理調整工作安排,以滿足法律要求。針對可能面臨的檢舉風險,律師還能協助雇主檢視現有的工時安排和休息政策,提前識別潛在問題並提供解決方案,從而降低法律風險。
特別休假也是勞動法中另一個容易引發爭議的問題。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定期間後,享有特別休假的權利,其具體天數依據勞工的服務年限而定。然而,特別休假的安排通常受到勞資關係的影響。當勞資關係良好時,特休的安排往往能透過協商解決,勞工會提前告知雇主並與之協調,確保不影響企業的正常運作。反之,當勞資關係不佳時,特休排定權完全掌握在勞工手中,即使勞工選擇突襲式休假,雇主若不同意便構成違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律師的介入可以幫助雙方解決糾紛。
對勞工而言,律師能協助確認其特休權利是否被剝奪,並在必要時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律師還可以提供勞工如何主張特休權利的建議,例如準備相關證據證明特休安排受到限制或拒絕。在需要協商時,律師也可以代表勞工與雇主進行談判,以保障勞工的休假權益。
對雇主而言,律師的作用在於確保其休假政策符合規範,並避免因未遵守法律規定而導致勞資糾紛。律師可以建議雇主在特休排定問題上如何合法行使經營權,並在緊急情況下合理協調特休安排。此外,律師還能幫助雇主制定透明的休假政策,並將相關規定記錄於工資清冊,以確保法律的合規性。
律師的專業知識和經驗能幫助勞資雙方更好地理解法律,並提供有效的解決方案。對於勞工而言,律師能協助確認其權益是否受到侵犯,並幫助其準備相關證據,例如勞動契約、工資單或工作紀錄,以支持其主張。無論是面對不當解僱、拖欠工資還是未給予合理特休,律師都能提供法律建議,並在必要時代表勞工進行談判或訴訟。律師的介入不僅能幫助勞工捍衛基本權益,也能減少因不熟悉法律程序而導致的損失。
對於雇主而言,律師同樣能提供寶貴的指導。企業在日常運營中,難免會遇到員工表現不佳、經營環境變化等挑戰,而律師能幫助雇主確保在處理這些問題時,符合法律規範。例如,在進行解僱或調職時,律師可以建議如何按照勞動基準法的要求進行操作,避免觸法。同時,律師也能協助企業制定符合規範的內部政策,包括工作規則、休假制度等,從而降低日後發生爭議的可能性。
然而,律師的作用不僅僅是在衝突爆發後提供法律支持。在勞資關係尚未惡化時,律師也能幫助雙方建立良好的互信基礎。例如,律師可以協助企業舉辦法規講座或培訓,增強員工對公司政策和勞動法的理解;律師也可以為員工提供法律諮詢,讓他們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這些預防性措施不僅能減少爭議的發生,也能促進職場和諧。
然而,當勞資雙方的矛盾不可避免地激化時,律師的作用尤為重要。律師能夠以專業知識和中立立場,協助雙方進行調解,尋求和解方案。若無法和解,律師也能在訴訟中充分表達當事人的主張,確保其權益在法律框架內得到保護。通過律師的介入,爭議的解決往往能更加高效且公正。
-勞資-勞動基準法適用-
瀏覽次數: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