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提出試用期要求合法嗎?試用期滿,即以考核不合格為由,解雇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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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試用期制度合法,但雇主不能因此認為可任意解僱。若雇主在試用期中或期滿後欲終止契約,需注意以下五大重點:一、試用期須雙方合意,且期間合理;二、試用期內可終止,但須具備具體事證,不得僅以抽象標準;三、試用期滿後必須在30日內完成評核並決定是否留用;四、特殊狀況如職災不能作為不適任理由;五、若行政機關依勞基...

  • 員工提離職被慰留,同意留下來繼續工作,這算是繼續工作還是延長離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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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員工提出離職後若被慰留並同意繼續工作,其法律效果並非延長離職,而是撤回離職、契約續存。公司若後續要求離職,屬雇主終止契約,必須依法資遣。任何未經員工簽名確認的日期修改都屬無效,甚至可能構成文書偽造。勞工應善用書面紀錄保障權益,並在必要時向主管機關申訴,避免被迫承擔本不應承擔的離職責任。 律師回答...

  • 新舊雇主有「商定留用權」,所以企業只要透過「分割部門」,就能任意資遣員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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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企業「分割部門」並非資遣員工的免責手段。即使企業表面上依公司法完成分割程序,若新舊公司實質上為同一經營主體,仍不得援引企業併購法第16、17條資遣勞工。法院已明確採取「實體同一性」審查標準,防止雇主假藉公司分割形式規避解僱限制。企業如有正當分割需求,應依法誠實處理,尊重勞工意願並依法給付補償。唯有在實...

  • 領到資遣費還可以提告雇主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然後請求給付薪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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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工縱然已領取資遣費,只要未有積極承認資遣之意思表示,即不影響其後續提告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而雇主若資遣違法,則僱傭契約視為繼續存在,勞工即可依民法487條請求工資,法院亦多以雇主終止日為受領遲延之起算點;勞動事件法更提供勞工在訴訟期間即可請領工資或回任公司的強力工具,提升救濟的及時性;在公司逼退員...

  • 勞工不願意加班,可以拒絕嗎?勞工不配合加班之雇主處置方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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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工確實有權拒絕加班,尤其基於健康、家庭照顧、已安排行程、交通安全、突發狀況等理由時,皆屬「正當理由」;即使沒有重大理由,部分法院仍傾向保障勞工的「同意權」。雇主若無合法程序或加班命令違法,勞工拒絕更是合法。雇主若以拒絕加班為由懲戒勞工,通常屬違法;若以此解僱,更可能構成違法解僱甚至刑事責任。企業真正...

  • 只要給錢,就可以資遣!可以任意與勞工終止契約嗎?如依法資遣所生義務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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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我國勞動法並未允許雇主以「給錢」取代「合法事由」,勞工不是商品,工作權不是可以標價收買的權利。資遣費只是雇主依法資遣的義務,不是雇主任意解僱的通行證。只要沒有法定事由,不論雇主給多少錢,解僱就是違法;只要勞工願意,法律就會站在勞工這一邊,協助勞工恢復權利、追回工資、重建尊嚴。 律師回答: ...

  • 勞工提出自請離職何時生效?可以拒絕離職?雇主得否片面提前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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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自請離職形成權與勞基法保護性規範並非衝突,而是在不同層面運作:形成權決定契約何時終止,而保護性規範保護勞工在契約存續期間的權利。二者同時發生,並不互相排斥。因此,勞工在職災或法定假別期間自請離職仍有效,若要延後離職日,必須重新與雇主協議,否則契約終止效力將如期發生。雇主在面對勞工提出離職又反悔、或雇主...

  • 勞工遭雇主違法解僱時,該如何及時救濟?勞工想領薪資,是否應該合法提出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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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違法解僱並不表示勞工束手無策,反而是雇主踏入法律雷區,賠償責任將遠高於雇主所想像。只要勞工願意主張權利、掌握程序、使用法律工具,從調解到訴訟到定暫時狀態處分,都有機會讓雇主必須為其違法行為付出代價。法律保護那些願意行使權利的人,面對違法解僱,勞工只要不害怕、不退讓、不簽字,就能從一張違法解僱通知書,反...

  • 老闆說:「你明天不用來了!」 怎麼辦?老闆要解僱員工,有什麼程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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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老闆不能隨便說「你明天不用來了」,任何解僱都必須符合法定事由、程序、三大原則,否則一律違法。勞工要立即:拒簽任何文件、要求書面理由、保留證據、表達願意繼續上班、準備提訴訟。若解僱不合法,勞工可請求恢復工作、資遣費、預告工資、訴訟期間工資,甚至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要公司立刻恢復給薪。解僱是雇主最重的管理手...

  • 公司說要資遣,員工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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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當公司說要資遣,千萬不要急著接受,不要急著簽字,不要聽信主管一句話,不要被情緒影響。你要問理由、要資料、要證據、要計算表、要流程記錄。你還要知道不同終止方式的差別:資遣必須有法定事由、預告期、資遣費;解僱必須具備法定事由;自請離職千萬不能輕易簽;反資遣可用於雇主違法時主張。你還要知道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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