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雇主得否任意終止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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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工發生職災時,雇主是否可終止契約,必須遵守以下法律原則:第一,職災勞工於醫療期間不得終止,為絕對禁止性規範;第二,職災是否成立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非雇主主觀判斷;第三,醫療期間終止後,雇主仍須履行合理調整義務;第四,僅在極為例外且經主管機關核定的不可抗力、重大虧損、歇業或醫院評鑑不堪勝任工作等情形下...

  • 雇主強制勞工退休者,應否於事前預告該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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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現行法對於雇主依勞基法第54條強制勞工退休並無明定預告期間之強制規範,行政機關的函釋僅屬建議性質,並非法律義務,故雇主在法律層面上不受預告義務拘束,但若在契約或其他內部規章中有預告約定,或希望維持良好勞資關係,仍宜比照勞基法第16條的期間預先告知,以符合法理與人情並減少爭訟風險。 律師回答: ...

  • 勞工頻繁請假,雇主能否逕認不能勝任工作而予以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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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法律的立場一直非常清楚:第一、請假是勞工的權利,雇主不得以「請假過多」直接資遣。第二、不能勝任工作必須有「工作無法完成」的具體事實,而非請假次數本身。第三、若勞工因健康因素反覆請假、出勤不穩、影響業務運作,雇主仍可依法主張不能勝任,但需蒐集證據與個案審查。第四、法律並未要求雇主承擔所有勞工的個人健康風...

  • 什麼情況可以認定為合意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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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能被法院認定為「合意終止契約」的情況,必須符合數項標準:其一,雙方意思表示明確且一致,並可從書面、談話紀錄或事後行為加以確認;其二,協議過程中無脅迫、詐欺、威嚇或不當誘導,勞工之意思表示自由真實;其三,協議內容具體、清楚,包含終止日期與結算條件;其四,雇主能舉證證明該合意存在與程序正當。若雇主僅憑單方...

  • 公司要求請育嬰假可以簽預立「自請離職同意書」或「同意不復職書」,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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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公司不得以准許育嬰留停為交換條件,要求勞工簽署任何形式的「離職書」、「不復職書」或「不可請求復職」之文件;若勞工簽署此類文件,其效力高度可能被認定為無效,但實務上若勞工無法證明簽署時遭到施壓,法院仍可能誤認為其為自願,因此勞工切勿輕易簽署,而企業亦不宜採取違法高風險做法。若企業真的需要調整組織或縮編,...

  • 僱傭關係存在之訴的訴訟策略為何?時效上有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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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僱傭關係存在之訴是一把雙面刃。對勞工而言,它是最強力的法律武器之一,可挑戰雇主違法解僱,索取多年薪資、要求復職或請求損害賠償;但對雇主而言,它是一個可能影響企業管理秩序、產生高額法律風險的重大爭議。無論是勞工或雇主,皆必須清楚理解法律體系的結構、掌握舉證策略、避免情緒化攻防,並在適當時間點做出正確法律...

  • 對於雇主提議合意資遣,勞工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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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法院對於合意資遣的審查採取客觀判斷標準,並不會因勞工弱勢而偏袒。實務一再強調,勞工如欲主張解僱無效,應先證明自己從未同意終止契約;若無法舉證,法院將依雙方行為推定合意存在。換言之,當雇主提出合意資遣時,勞工必須立即做出明確、具體且可被證明的拒絕行為,否則即便心中不同意,仍可能因沉默或收款而被認定已合意...

  • 於試用期間終止契約是否應具備法定事由?和定期契約的勞工約定試用期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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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試用期間的法律本質清楚可歸納如下:一、試用期並非法外制度,完全受到勞基法保護。二、試用期終止契約不需符合勞基法第11、12條事由,但仍須提出具體事由,否則屬濫權或違法。三、定期契約可約定試用期,只要合理且不違反誠信原則。四、試用期間僅排除「最後手段性原則」,其餘法律要求全部相同。五、若雇主濫用試用期淘...

  • 勞工在自請離職發生效力前,發生職業災害,是否可以請求撤回離職之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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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工自請離職預告期間內發生職災,原預告期滿之日期仍然生效,契約仍依原約定終止,除非勞雇雙方另有合意更動終止日。亦即,是否可撤回?答案是否定的,除非雇主同意撤回,否則勞工不得單方撤回。這是現行法制上的唯一結論。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勞工在自請離職尚未發生效力前發生職...

  • 何謂離職?離職種類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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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離職類型可分為自請離職、被迫離職、資遣解僱、開除解僱及協議終止。其中自請離職為勞工自由權之展現,預告為法定義務;被迫離職雖由勞工提出,卻實為雇主違法所致,依法享有資遣保障;資遣解僱則須符合法定事由並具程序正當性;開除解僱就是勞工之過錯所致;協議終止則須保障勞工自由意志,不得施壓。在實務運作中,離職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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