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班用LINE交辦工作是什麼條件下才應該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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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通訊軟體雖提升辦公效率,卻也模糊上下班的界線,造成工時爭議與勞務認定的困難。雇主在假日指派明確工作、要求勞工即日完成,即屬依法應給付加班費之情形,即使事後支付加班費的金額高於原估,也不影響勞工依據實際提供勞務所應得報酬的請求權。此案已定讞,其法律效果具參考價值,無論對勞工權益保障,或雇主用人管理策略,...

  • 應以「打卡紀錄」或「加班申請表」何者作為給付加班費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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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雖可依內部管理規定要求員工加班前須申請並經核准,作為預防不當加班與人力管控之手段,但當事實上勞工在公司內延長工時工作,且雇主明知或可得而知卻未加制止,仍須依勞基法規定給付加班費。即使無加班申請表,打卡紀錄仍為具推定力之證據。故雇主若欲避免此類勞資爭議,應強化現場主管即時管理,落實出勤管制制度,而非...

  • 未經工會同意,加班及調整工作時間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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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工會在勞動條件調整過程中,是法律所賦予的關鍵同意機構。無論是針對輪班班次間的休息時數縮短、例假日調整,或是夜間女性工作安排等高度敏感的勞動條件,雇主都必須透過工會的集體審議機制取得同意,否則其調整行為即為違法。若事業單位尚未成立工會,則勞資會議可作為過渡性協商機制,但一旦工會成立,其法律位階優於勞資會...

  • 加班上限彈性化之程序要件是「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和送「備查」。這什麼意思呢?勞工要怎麼保護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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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資會議的實質作用,不只是勞資雙方的協商平台,更是法律設下的「防火牆」,讓企業在進行彈性化人力安排或延長工作條件之前,須獲得勞方正式參與與程序合法性。這對於保障工時正常、加班合理、假日安排清楚至關重要。勞工唯有積極參與、監督與行使發聲權,才能守住這條制度防線,確保自身勞動權益不在無聲中流失。這也是勞資...

  • 雇主有加班申請制度,對於未依規定申請之勞工,即可無須給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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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加班制度雖屬公司內部管理機制,然不得違背勞動基準法所保障之最低標準,亦即員工只要確實於雇主指揮下延長工作時間,縱未事前申請,雇主仍負有給付加班費之義務。因此,雇主如單憑內部規定便拒絕支付加班費,將難以在行政或司法審查中獲得支持,而勞工在此情形下,依法仍可主張其加班報酬。雖加班申請制度在企業內部仍具管理...

  • 排定工作日正常工時10小時,遇投票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加班費計給標準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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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若事業單位合法排定工作日正常工時為10小時,而該工作日適逢投票日,雇主若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前8小時屬法定應放假範圍內工作,應以「加倍工資」計給,不列入延長工時總量管理;超過部分則視為延長工時,依勞基法第24條第1項計給,加給標準為前2小時4/3倍、第3小時起5/3倍,並應計入月延時總時數。整體安排應...

  • 因特殊事故強制勞工繼續工作情形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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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與第40條雖是為特殊緊急情況而設的彈性規定,但並不意味著雇主可以無限制地運用。其適用需建立於「不可預期」與「無法立即因應」的現實背景下,並需遵循嚴格的法律程序與後續補償義務,才能兼顧企業營運與勞工權益,達到制度設計之平衡。在未來災變與危機頻率日益增高的趨勢中,雇主與勞工雙方更需...

  • 責任制勞工爆肝多上班,可以多要加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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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基法第21條所設下的「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是一項無條件的下限,不論是月薪制或時薪制,不論是否適用84條之1條款,都必須以合理工時為基礎計算最低工資保障。雇主若與勞工約定較長工時者,必須依超出部分合理加計薪資,不得仍以公告基本工資為上限;否則,即屬違法。當基本工資調整時,相關計算基準亦應隨之修正,確保勞...

  • 有加班卻無申請,這樣可以請求加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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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即使未事先提出加班申請,只要勞工確實有在下班後繼續工作,並能證明雇主知情卻未加阻止,則該段時間依法應認定為工作時間,雇主即負有支付加班費的義務,否則將違反勞基法,勞工可依法主張權益並尋求救濟。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當勞工實際有從事加班工作,卻未事前提出加班申請,仍有可能依法請求加班費...

  • 下班後回覆Line訊息處理公務算是加班嗎?有截圖就可以請求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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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下班回覆LINE訊息是否構成加班,需視情況具體認定,重點不在於是否有訊息往來,而在於是否構成「工作指令」與「實際勞務提供」的事實。勞工若欲爭取相關權益,應善加保存加班事證,包括指令內容、完成回報紀錄與可計算的工作時長,並避免單憑主觀臆測或不完整資料進行主張,否則在舉證上將處於極不利地位。反之,雇主若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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