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班時數上限「每三個月」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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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每三個月」加班上限的起算與判定方式,確保雇主不能任意切割計算期間,達到保障勞工合理工時與避免過勞的立法目的。加班制度彈性化雖為企業提供人力調度的彈性空間,但也必須遵循嚴謹程序與時間週期的法律規範。雇主若欲實施彈性加班上限制度,不僅應事前與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取得書面同意,並應據此建立完整的班表、工時紀...

  • 現在工時這麼多限制?雇主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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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企業若欲藉由多元勞務契約類型以達人力調配彈性,不僅需兼顧契約形式與實質內涵的一致性,更應緊扣從屬性判斷與現行法令規範,部分工時制度雖具彈性,然其法律保障與正式勞工相同,企業如欲藉由此制度補充人力,仍須通盤考量成本、法令遵循及人力穩定性,妥善規劃聘用條件、排班制度及薪資結構。變形工時與84-1彈性工時制...

  •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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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工每日超過八小時的工作即屬加班,若未經法定變形工時制度同意與申報,雇主即須依照勞基法第24條給付延長工時之加班費,且每日總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每月不得超過法定總加班上限。無論是契約內低於八小時的約定、變形工時的啟用、或跨場域工作的彈性調度,只要有延長工時事實出現,雇主均須依法補償工資,否則將構成違...

  • 這種加班的規定有什麼樣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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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動基準法第32條所建立的加班制度,其核心精神在於:延長工時須有正當必要,且須經適當程序處理。雇主不僅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也必須依法控管每日與每月的加班總量,並對特殊情形進行即時通報與後續補償。而對員工而言,解自身在延長工時下的權益保障,並對企業不合理的制度勇於提出質疑,才能避免在實務中遭遇加班費...

  • 雇主有加班申請制度,對於未依規定申請之勞工,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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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在我國現行勞動法制下,加班費之給付與否,關鍵在於是否有延長工時並提供職務相關之勞務,以及雇主是否明示、暗示或默示允許該行為。勞工如確實加班而未獲給付者,可蒐集相關出勤與工作證據,依法主張權利。雇主則應建立明確、合理且合乎法律規範之加班制度,並落實工時管理,以防範爭議與法律風險。 律師回答: ...

  • 「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事變」作為停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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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基法針對「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所設之例外規定,並非完全放寬對雇主行使管理權的限制,而是提供在特定緊急狀況下必要的調整空間。雇主應善用這些規定,以維繫事業營運與社會安全,但也務必依法給予勞工合理補償,並完成法定程序與通報。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雖可作為例外事由,使事業單位在非常時期能維持運作,然而,勞...

  • 工作超過勞雇雙方約定下班時間是以出勤記錄為一的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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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動基準法對雇主出勤紀錄的要求,法院可依據出勤紀錄推定工作時間,但同時允許反證推翻該推定。工作時間的認定不僅影響勞資爭議的解決,也直接關係到勞工的工資核算、加班費支付及權益保障,因此應予以嚴格審視和合理處理。雇主備置出勤紀錄是其法定義務,但對於晚打卡是否構成加班的認定,需視具體事實而定。勞動事件法第3...

  • 員工在下班在通訊軟體與老闆談論工作事宜是否算是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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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LINE訊息是否構成加班,並非以訊息存在與否為判準,而需依實際工作指派性質、緊急程度、勞工有無提供勞務為準。若雇主以LINE進行明確指派並要求即時處理,且勞工實際完成工作,即應視為延長工時,依法給付加班費;但若僅為提醒、通知或勞工自發完成非指派性工作,則不構成合法加班。勞工於下班後透過LINE與主管聯...

  • 如何用勞基法擬定勞動契約或各項管理規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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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企業在制定工作規則時,應當考慮勞動法令的適用範圍,並確保其內容不會違反勞工權益。雇主若能夠在工作規則中明確規範工時、薪資計算、休假安排及員工行為準則,不僅能避免勞資爭議,還能提升企業內部管理的效率。為了確保工作規則的適法性與合理性,企業可諮詢專業律師,以確保其工作規則符合最新法令,並為勞資雙方提供公平...

  • 若雇主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使勞工於休息日出勤工作,是否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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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修法後的勞基法對於天災等特殊情形下的休息日加班,立場明確為第32條所定延長工時,於8小時內加班費仍依第24條第3款計算,不得另扣減月薪內的工資項目。此一法理解釋,不僅合乎法律體系邏輯,更可避免實務運作中的混淆與爭議,同時維護勞工的正當權益,實現勞動立法保護勞工的基本理念與公平正義。 律師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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