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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23條「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是要怎麼提供?要一一寫在薪資單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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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薪資明細的提供是雇主的法定義務,目的在於確保薪資發放的透明性,讓勞工能夠清楚了解自己的工資計算方式。雇主可以透過紙本或電子方式提供薪資明細,但不能以任何形式限制勞工取得或要求特別申請才能獲得。此外,薪資明細應包含工資總額、各項給付金額、扣除項目及實際發放金額,讓勞工對薪資內容有完整了解,避免工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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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擅自規定勞工加班只能換補休嗎?什麼時候可以請補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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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補休」制度的立法目的在於保障勞工休息權與雇主營運彈性之平衡,而非讓雇主藉此逃避給付工資之義務。公司若以制度強迫勞工補休,不但違法,還可能觸及刑事上的「未給付工資」罪責。勞工若遇此情形,可向勞動檢查機關檢舉,或依勞基法第79條請求處罰雇主。最終目的仍在於落實「加班費給付為原則、補休為例外、勞工自願為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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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需要到公司開會,算是工作時間嗎?假日訓練算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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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判斷假日開會或教育訓練是否屬工作時間,應回歸兩大原則:「強制性」與「業務關聯性」。凡雇主強制參加且與工作有關,屬工作時間;凡自願參加且與工作無關,則非工作時間。行政函釋與法院見解皆一貫維持此立場。雇主若忽略此原則,將假日活動當作免費勞動,除侵害勞工報酬權外,亦違反勞動基準法之強行規定。勞動法保護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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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因全時月薪勞工加班耽誤用餐而給付之誤餐費,應否併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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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因全時月薪勞工加班耽誤用餐而給付之誤餐費,屬補償性質之給與,並非基於勞務對價所生之報酬,故不應併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計算。其加班費應仍以月薪除以30日、再除以8小時計算所得數額為基礎,按勞基法第24條加給倍數發給。雇主若能依據上述法理妥善區分工資與補償給與,不僅能符合法令要求,更能建立合理透明之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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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平日延長工時工作者,勞工得否拒絕配合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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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工在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期間,原則上應服從雇主合法命令延長工時,以維持安全與社會運作;但若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確實無法加班,並能提出證明,則得依勞基法第42條拒絕工作。雇主如強制勞工工作,將面臨刑罰與行政裁罰。反之,若勞工無正當理由拒絕,雇主可依契約或工作規則懲處。整體而言,法律試圖在「緊急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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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事件法對於公司加班制度的影響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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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動事件法明顯提升雇主於加班制度中之舉證責任與法律遵循義務,從出勤紀錄、加班申請、變形工時程序、責任制核備到薪資單明細,皆需有完整制度與書面紀錄支撐,否則面臨爭議時將處於劣勢地位,建議企業重新檢視內部制度,補強管理流程與法定資料,並確保人資部門及管理人員熟悉相關法令規定,以避免日後在勞動訴訟中因證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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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招募到離職,企業應如何循遵相關勞動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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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從招募到離職,勞動法令涵蓋禁止歧視、保障隱私、公平契約、工資工時、職安性平、資遣退休等各面向,核心價值在於保障勞工權益與生活安定,並促進勞資和諧。企業若能正確理解並落實這些規範,不僅能降低法律風險,更能提升員工忠誠度與企業競爭力。反之,忽視法令要求將導致勞資爭議、行政處罰與社會觀感損害。因此,企業應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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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後接到老闆傳的訊息,這樣算加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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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下班後接到老闆訊息算不算加班」的核心,在於勞工是否於下班後實際提供勞務,並非單純接收訊息即構成加班。若訊息內容屬指令性質且須即時處理,則為加班;若僅屬通知、資訊分享或無須即時行動,則不構成延長工時。雇主應建立明確界線,尊重勞工休息權,避免通訊科技演變成「無形加班」的陷阱,而勞工亦應善用法定權益與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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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應如何規劃員工的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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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為避免涉訟與違法風險,雇主在制度設計上,應做到以下幾點:一、明確記載工作開始時間、休息時間、工時結束時間,不得含糊或模糊化。二、休息時間不得安排有業務性質之待命、監控或回應義務,否則即屬工作時間。三、在現場人力配置上應留有足夠餘裕,使員工休息可實際落實,而非形式存在。四、主管應受教育訓練,不得以業務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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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採取加班申請制,勞工於超過正常工時後自動提供勞務,得否請求雇主發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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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設有加班申請制度,並不當然排除勞工未申請下仍有請求加班費之可能,關鍵在於是否已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並能證明加班非其所需或非基於業務命令。勞工則應負舉證責任,證明其延長工時為履行職務必要,並未從事私事。雙方均有舉證與說明義務。為避免紛爭,建議雇主於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明定加班申請程序並落實執行,同時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