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過契約約定工作時間,但未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加班費之請求是否應適用勞基法第24條工資加給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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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是否可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請求加班費,並非取決於是否超過雙方契約工時,而是必須超過勞基法第30條所定的法定正常工時,即每日超過8小時、每週超過40小時(或兩週總時數超過84小時),此一區分清楚劃出「契約工時」與「法定工時」之間的界線。若僅屬於契約工時與法定工時之間的過渡地帶,加班報酬的金額與給付方式可...

  • 這種加班的規定有什麼樣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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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動基準法第32條所建立的加班制度,其核心精神在於:延長工時須有正當必要,且須經適當程序處理。雇主不僅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也必須依法控管每日與每月的加班總量,並對特殊情形進行即時通報與後續補償。而對員工而言,解自身在延長工時下的權益保障,並對企業不合理的制度勇於提出質疑,才能避免在實務中遭遇加班費...

  • 雇主可以訂立規範要求勞工只能補休、不能請領加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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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補休方式須以勞工意願為前提,雇主應依原加班當日工資標準發給加班費,否則即違法。因此總結而言,加班是否採補休應由勞工選擇,雇主不得強制實施或排除工資給付責任,補休的期限與執行也應符合法令規定與合理程序,否則將構成違反勞基法第24條及第32-1條的強制規定,勞工可依法主張補償並要求法律救濟。 律師回...

  • 責任制勞工爆肝多上班,可以多要加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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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基法第21條所設下的「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是一項無條件的下限,不論是月薪制或時薪制,不論是否適用84條之1條款,都必須以合理工時為基礎計算最低工資保障。雇主若與勞工約定較長工時者,必須依超出部分合理加計薪資,不得仍以公告基本工資為上限;否則,即屬違法。當基本工資調整時,相關計算基準亦應隨之修正,確保勞...

  • 工作做出不良品,公司要求延長工作時間改善,但拒付加班費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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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只要存在延長工時的事實,雇主就有依法給付加班費的義務,不論延長原因是因不良品、機台維修、產能需求,抑或是其他突發狀況。任何形式的工作,只要超出原定工時且未經合法調整程序,即屬延長工時,應依法給薪。企業若不給付加班費,勞工可提出申訴,一經查核屬實,企業將面臨違反勞基法的行政裁罰。因此,企業在管理上應採取...

  • 雇主讓員工下班後,打另一個由雇主開的公司卡上班,請問這有加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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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若雇主要求勞工在打卡後繼續工作,但不予登記或補償,此種行為即構成違法,勞工可依法主張補償並舉證事實。值得注意的是,有些雇主會刻意模糊延長工時與正常工時之區別,例如以「支援其他店面」或「跨部門協助」為名,要求勞工下班後前往不同地點繼續工作,聲稱屬於「另一個工作場所的正常工時」,但實際上,若仍為同一雇主所...

  • 勞工於休息日出勤,又請病假,工資應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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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工於休息日出勤即使未能全程工作而請假,仍可獲得應有之日薪與加班報酬,惟應依實際請假事由與時數作適度扣減,而病假屬於給付半薪性質,因此雇主僅需就病假部分給付50%的工資,並從加班工資中依比例扣除。這種作法既維護勞工權益,也兼顧雇主管理與成本分攤之需求,為實務上計算工資的重要依據。 律師回答: ...

  • 雇主以勞工未申請加班為由而不給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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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基於管理目的制定加班申請制度固屬正當,但不得作為不給付勞工加班費的藉口。只要勞工確有加班事實,雇主知悉或應知且未加以制止,即應依法給付工資。對於勞工而言,若未能事前申請,也應保留可資證明之紀錄,以保障自身權益。在勞資爭議中,法院或主管機關將以實質勞務提供與雙方之合意作為判斷基準,而非僅憑制度形式進...

  • 公司總是以員工並非真的在加班為理由不付加班費,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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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加班費是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最基本的權利之一,是對於延長工時的對價給付,不論加班時間內的工作內容多寡、效率高低,只要勞工因雇主指揮或默許處於工作狀態,就構成加班事實,雇主無條件負有依法給付之責任。若企業擔憂員工非必要性逗留導致誤認加班,則應從制度管理、空間規劃與制度教育著手,避免日後爭議升高為勞資衝突。...

  • 有加班卻無申請,這樣可以請求加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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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即使未事先提出加班申請,只要勞工確實有在下班後繼續工作,並能證明雇主知情卻未加阻止,則該段時間依法應認定為工作時間,雇主即負有支付加班費的義務,否則將違反勞基法,勞工可依法主張權益並尋求救濟。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當勞工實際有從事加班工作,卻未事前提出加班申請,仍有可能依法請求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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