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特殊事故強制勞工繼續工作情形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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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與第40條雖是為特殊緊急情況而設的彈性規定,但並不意味著雇主可以無限制地運用。其適用需建立於「不可預期」與「無法立即因應」的現實背景下,並需遵循嚴格的法律程序與後續補償義務,才能兼顧企業營運與勞工權益,達到制度設計之平衡。在未來災變與危機頻率日益增高的趨勢中,雇主與勞工雙方更需...

  • 加班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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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工作時間」不僅限於勞工實際執行任務之期間,只要在雇主的實質控制範圍內,即使處於待命狀態亦可能被認定為工時,而「延長工時」須依照嚴格法定程序辦理並按規定計算加班費,不得任意調整或規避法定給付義務。「工作時間」的認定不應僅限於實際執行勞務的明確命令,而應包括勞工處於雇主有效控制與命令之下,且無法自由支配...

  • 下班後回覆Line訊息處理公務算是加班嗎?有截圖就可以請求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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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下班回覆LINE訊息是否構成加班,需視情況具體認定,重點不在於是否有訊息往來,而在於是否構成「工作指令」與「實際勞務提供」的事實。勞工若欲爭取相關權益,應善加保存加班事證,包括指令內容、完成回報紀錄與可計算的工作時長,並避免單憑主觀臆測或不完整資料進行主張,否則在舉證上將處於極不利地位。反之,雇主若希...

  • 遠距或在家工作措施之出勤記錄,企業應如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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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遠距工作或在家工作雖然提供更大的彈性,但雇主仍然需要遵循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確保勞工的出勤紀錄準確且完整。企業應當透過合適的管理制度,確保員工每日的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均有明確的紀錄,並保存相關紀錄至少五年。即便雇主與勞工已合意約定在家或遠距工作,仍應在事前明確約定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並確保出勤紀錄的...

  • 工作被胡亂調動且老闆說我是『責任制』,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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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當工作遭到胡亂調動且雇主以「責任制」為由推託時,勞工應立即展開蒐證行動,透過出勤記錄、薪資單、錄影拍照及其他相關文件來證明自身的勞動條件遭到變更。當掌握足夠證據後,勞工應主動向雇主溝通,並在必要時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確保自身權益不受侵害。透過這些方式,勞工才能有效對抗不合理的調動與勞動條件變更,避免自...

  • 發給主管之職務加給當作加班費,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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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不能僅憑內部決議或單方面說明,即主張「職務加給」具有加班費性質並免除延時工資給付義務。除應依法提供工資計算明細、明確區分正常工資與延長工資內容外,更應取得勞工同意並保存證據資料,始能符合法定標準。若雇主主張主管領取職務加給的同時,即等於領取定額加班費,除須取得勞工書面同意、詳細載明計算公式與對應工...

  • 員工自請離職前,公司可以要求員工使用完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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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補休與休假皆為勞工依法享有的權利,不因勞工提出離職而消滅。雇主若希望勞工離職前休畢補休,應有明確制度依據且取得勞工同意,否則勞工可選擇以補休折換加班費。若雇主片面安排補休,且未經勞工自願同意或未發給應得工資,將可能違反勞基法第24條與32-1條之規定,勞工有權向主管機關申訴或提起勞動事件訴訟,請求補休...

  •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應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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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並非單純的除法計算,而應依據勞動契約性質、薪資組成、實際出勤及工時類型予以綜合判斷。「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正確計算,攸關勞工延長工時所應取得的補償權益。對於固定薪制者,應以月薪除以法定正常工時總數(通常為240小時)計算;對於變動薪制者,則應以變動薪資除以實際工作時數為準。唯有依據...

  • 超過契約約定工作時間,但未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加班費之請求是否應適用勞基法第24條工資加給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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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是否可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請求加班費,並非取決於是否超過雙方契約工時,而是必須超過勞基法第30條所定的法定正常工時,即每日超過8小時、每週超過40小時(或兩週總時數超過84小時),此一區分清楚劃出「契約工時」與「法定工時」之間的界線。若僅屬於契約工時與法定工時之間的過渡地帶,加班報酬的金額與給付方式可...

  •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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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工每日超過八小時的工作即屬加班,若未經法定變形工時制度同意與申報,雇主即須依照勞基法第24條給付延長工時之加班費,且每日總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每月不得超過法定總加班上限。無論是契約內低於八小時的約定、變形工時的啟用、或跨場域工作的彈性調度,只要有延長工時事實出現,雇主均須依法補償工資,否則將構成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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