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有加班申請制度,對於未依規定申請之勞工,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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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在我國現行勞動法制下,加班費之給付與否,關鍵在於是否有延長工時並提供職務相關之勞務,以及雇主是否明示、暗示或默示允許該行為。勞工如確實加班而未獲給付者,可蒐集相關出勤與工作證據,依法主張權利。雇主則應建立明確、合理且合乎法律規範之加班制度,並落實工時管理,以防範爭議與法律風險。 律師回答: ...

  • 假日加班費請求權應如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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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工於休假日出勤,應以雙方合意為前提,雇主需照給工資並加發對應報酬;如超過八小時者,應依加班費標準給付。無論出勤時數為何,假日出勤已破壞休假完整性,勞工依法享有工資請求權。此類請求權自發薪日算起,於五年內可依法主張,勞工應善加保留紀錄,必要時可依法維權。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當勞工於...

  •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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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工每日超過八小時的工作即屬加班,若未經法定變形工時制度同意與申報,雇主即須依照勞基法第24條給付延長工時之加班費,且每日總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每月不得超過法定總加班上限。無論是契約內低於八小時的約定、變形工時的啟用、或跨場域工作的彈性調度,只要有延長工時事實出現,雇主均須依法補償工資,否則將構成違...

  • 不在公司上班就不是工作?工作時間到底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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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工與雇主就工作時間之認定仍有諸多歧見,為降低爭議,雇主宜於工作規則中明確載明加班之認定方式與申請程序,並定期向勞工說明相關制度運作方式。而勞工則應留存下班後處理公務之紀錄,若有疑義,亦應主動向雇主反映並保留事證。特別是在數位溝通工具盛行的今日,加班與否的認定已不再侷限於是否在公司打卡下班與否,而是應...

  • 員工該怎麼打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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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公司必須妥善記錄員工的出勤狀況,並保存至少五年,以確保工時管理的透明性與合法性。雖然傳統的打卡機仍然是許多企業使用的主要工具,但法規並未限定必須使用特定的方式,企業可以選擇適合自身需求的出勤管理工具,如電子打卡、GPS 記錄、手機打卡或客戶簽單等,只要能夠確實記錄勞工的出勤狀況,即可符合規定。此外,針...

  • 遠距上班,員工該怎麼打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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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遠距上班的員工仍然需要符合勞基法第30條的規定,公司應置備完整的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以確保工時管理的透明度與合規性。雖然傳統的打卡機並非唯一的選擇,但企業仍需選擇適合自身營運需求的出勤紀錄方式,例如電子考勤系統、手機打卡、GPS紀錄、網路回報等,確保員工的工時紀錄準確無誤,並可供主管機關查核。在推行...

  • 公司總是以員工並非真的在加班為理由不付加班費,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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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加班費是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最基本的權利之一,是對於延長工時的對價給付,不論加班時間內的工作內容多寡、效率高低,只要勞工因雇主指揮或默許處於工作狀態,就構成加班事實,雇主無條件負有依法給付之責任。若企業擔憂員工非必要性逗留導致誤認加班,則應從制度管理、空間規劃與制度教育著手,避免日後爭議升高為勞資衝突。...

  • 勞工出勤異常,如打卡記錄超過上班時間,又沒有申請加班,可以請勞工出具聲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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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即使企業設有加班申請制度,仍不能作為逃避支付加班費的理由,否則將造成勞工處於更弱勢的地位,無法實現勞基法的立法宗旨。針對超時出勤的管理,公司應該平衡法規要求與人性化管理,避免過度苛刻的規定導致員工不滿或士氣低落。若公司擔心員工長時間無故滯留,可以採取更具彈性的異常出勤管理機制,例如設立一定時間的緩衝區...

  • 下班用LINE交辦工作是什麼條件下才應該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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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通訊軟體雖提升辦公效率,卻也模糊上下班的界線,造成工時爭議與勞務認定的困難。雇主在假日指派明確工作、要求勞工即日完成,即屬依法應給付加班費之情形,即使事後支付加班費的金額高於原估,也不影響勞工依據實際提供勞務所應得報酬的請求權。此案已定讞,其法律效果具參考價值,無論對勞工權益保障,或雇主用人管理策略,...

  • 排定工作日正常工時10小時,遇投票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加班費計給標準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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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若事業單位合法排定工作日正常工時為10小時,而該工作日適逢投票日,雇主若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前8小時屬法定應放假範圍內工作,應以「加倍工資」計給,不列入延長工時總量管理;超過部分則視為延長工時,依勞基法第24條第1項計給,加給標準為前2小時4/3倍、第3小時起5/3倍,並應計入月延時總時數。整體安排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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