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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由無可能以定期契約約聘取代試用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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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試用期制度雖然在勞資關係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即使試用期內,雇主仍須依照勞基法的解僱規定辦理,並不得任意終止契約。同時,勞工若依合理程序離職,雇主亦不得任意要求違約賠償。此外,試用期的長短應與工作特性相符,且不得透過試用期來規避法律對於勞工解僱的保護,否則將可能構成違法行為。因此,在實務上,無論是雇主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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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不通過就得要自請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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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試用期不通過就要自請離職」並非法定義務,更不是雇主片面能夠要求的結果,真正應為雇主負起解僱責任,並依法辦理資遣程序,才是符合法令與保障雙方權益之正當途徑。 律師回答: 試用期制度的本質,是雇主保留於觀察期內有條件終止勞動契約的權利,亦即所謂「附保留終止權」,其設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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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是否有法律依據?試用期解僱是否須遵守勞基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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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試用期制度雖無明文列於勞基法,但實務上早已納入法律體系運作,雇主若於試用期間內終止契約,仍需符合誠信原則並依勞基法相關條文辦理,否則即屬違法。對勞工而言,試用期不是權益真空期,更不是任人宰割的灰色地帶,而是與正式任用同樣受法令保障的起點。唯有建立於明確、合法、對等原則之上的試用制度,方能促進企業用人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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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間,勞工權益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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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試用期並非法律真空地帶,雇主不得假藉「試用」之名變相違法或迴避勞動基準法保障,凡與事業經營持續性有關之職務,試用期勞工即享有與正式勞工相同之法定待遇,若因個人表現未達預期欲終止契約,亦應依法定程序行之,方能確保勞動關係之合法與正當。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在現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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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可以解雇?應提前多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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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合法解雇需具備實體要件與程序要件雙重條件,否則即構成違法資遣。雇主應詳加掌握勞基法各條文規定,妥善管理人力與終止契約程序,避免產生勞資糾紛及法律責任。勞工方面亦應了解自身權益,遇解雇處分時,除確認是否符合第11或第12條法定事由外,並可針對預告期間是否履行、資遣費是否給付等項檢視雇主行為是否合法,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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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未滿3月想離職 這點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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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工在工作未滿三個月期間,依法確有隨時終止契約之自由,且不需負擔法定預告義務,但若曾明確承諾離職日並經雇主信賴,即產生契約拘束力,提前毀約可能構成對雇主權益之損害,法律上並無絕對免責空間。建議此種情況下,應主動與雇主協商說明變更原因,尋求共識解決,倘雇主仍堅持原約定或有求償之意圖,則應保留通訊紀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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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職,雇主卻說要再做10天才能走,是否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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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任職未滿三個月的勞工可依法隨時終止契約,不受勞基法第16條預告義務限制,雇主若以書面約定要求提前十日預告,該條款亦可能因違法而無效。然離職不等於不負任何義務,勞工仍應誠信通知雇主並完成交接,以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爭訟。雇主若欲主張損害賠償,須負舉證責任證明其損害與勞工未預告離職間有因果關係,否則無從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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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為特休要我延後離職日,這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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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特休休假問題,而要求勞工延後離職,進而衍生出是否得以強制變更離職日的法律爭議。特休假為勞基法第38條明文規定之勞工權利,雇主不得無故否准,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勞工放棄行使特休;若勞工已提出申請並經核准,則屬雙方對於休假日形成合意,雇主不得再以成本考量或人力調度為由予以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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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或不定期勞動契約如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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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若面對具有繼續性工作的職缺,應依照勞基法的規範簽訂不定期契約,而非透過定期契約來規避法定義務,否則將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或勞工訴訟,在契約終止的處理上,定期契約到期後可自動終止,而不定期契約的終止則須符合法定事由,並依規定履行預告通知義務,此外,定期契約終止後雇主無須支付資遣費,而不定期契約若因裁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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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留職停薪期滿,勞工申請延期復職,雇主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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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當勞工於留職停薪期滿前申請延期復職時,雇主應依據公司規章、勞動契約及法律規範作出合理決定。若企業規章允許,雇主可同意延期復職,並重新約定期限;若企業規章未允許,則雇主可拒絕申請,但應依法終止勞動契約並支付資遣費。若勞工未主動申請復職,雇主應發函通知契約終止,以避免未來的勞資爭議。如此,才能確保勞資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