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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該不該給資遣費?雇主不能隨便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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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在處理勞工離職時,應注意依法辦理,避免因文件開立不當而引發後續爭議。首先,雇主應確認勞工離職的真正原因,確保開立的證明文件符合事實,若屬非自願離職,應依法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並支付相應的資遣費。其次,服務證明書的內容應以記載勞工的工作經歷為主,不得記載對勞工不利的事項,例如「此人工作態度不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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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可以在工作規則中禁止員工上班時間逛網站、使用手機嗎?可以裝監視器監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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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原則上得於工作規則中訂明禁止上班時間使用手機、逛網站等規定,並對違反者處以適當懲處,但須事先公告並依法核備,相關處罰亦應符合比例原則與正當程序。雇主亦得為保障企業資產及工作秩序而裝設監視器,惟應合乎比例原則,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處理相關影像資料。雇主為維護工作紀律與資產安全得裝設監視器,但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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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停期滿無法復職視為自動離職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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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當勞工留職停薪期滿仍無法復職,雇主應依法辦理資遣或退休手續,而非單方面認定勞工自動離職,以確保合法合理終止勞動契約,避免衍生勞資爭議。勞工則應在期滿前積極與雇主溝通,以妥善處理後續權益問題,確保自身的勞動保障。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當勞工普通傷病假請假日數已達法定上限後,若仍未痊癒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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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就算同意?如何認定有合意終止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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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動契約是否屬於雙方合意終止,法院將依勞雇雙方意思表示是否明確合致為最主要的判斷標準,並綜合協商過程、書面文件內容及勞工所表達之離職原因進行實質認定。對於單純簽署資遣通知書的情形,實務上傾向從嚴認定,不輕易認為雙方已有合意,無論是雇主或勞工,若要保障自身權益,均應在勞動契約終止過程中,確保有充分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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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一直跟同事相處不好,可以用工作不能勝任為由資遣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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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員工僅為一般人際溝通不良,雇主欲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資遣,仍須謹慎審酌員工職務性質、溝通協調能力是否為核心業務內容,以及是否累積其他重大表現不佳事實,並須完成輔導與調整程序,才能符合合法資遣的標準。若員工行為已達暴行或重大侮辱程度,則可直接依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予以解僱,無須資遣費及預告,並且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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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勞工簽『不再犯錯確切書』,如果再犯就要勞工自己走人,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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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終止勞動契約的程序並不單純是「願打願挨」的私法行為,而是在法律強制規範下運作的公序良俗問題,必須符合勞基法所規範的解僱條件,並不能僅靠一紙協議或切結書取而代之。企業若輕忽此法律限制,以為有書面聲明即代表合法解僱,往往會誤觸法律紅線,引發不當解僱爭議。勞動法的保護精神就是在於防止任意解僱,保障勞工在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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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可以合意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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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動契約可以透過合意終止方式消滅,但無論是雇主或勞工,一旦進入終止程序,皆應特別謹慎,務必確保意思表示真實、自由且明確,方能避免後續無謂的法律爭議與風險。雇主有意終止勞動契約時,雖不排除可以透過和勞工溝通的方式,用合意終止契約的形式,來避免將來訴訟的法律風險,但如果合意終止的過程中,給予勞工錯誤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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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中高齡及高齡者可以自由定期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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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關於中高齡及高齡者的雇用問題,尤其是開放雇主與65歲以上勞工簽訂定期勞動契約的規定,這不僅是法律的一項新規定,也影響長期以來的勞動契約方式。中高齡專法第28條的規定,突破傳統的定期契約限制,將年齡因素納入考量,使得65歲以上的勞工可以其勞動身份與雇主簽訂定期勞動契約,這是對於高齡者權益的一大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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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連公司怎麼打員工考績都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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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法院對於績效考核是否合法,已不再僅限於形式程序之審查,而是針對其是否具備程序正義、平等對待、合理性評估與排除不當動機等實質要素進行密集檢驗。企業若未建立明確評核制度或實施不當、選擇性評價、欠缺客觀依據,即使未造成解雇或重大懲處,亦可能因對員工權益有重大影響而遭法院認定違法。因此公司應視績效考核為勞動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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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怠工可以作為解僱事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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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員工怠工行為雖可構成解僱事由,但須視其情節而定,若情節重大且具備可具體證明之違法事實,可依第12條予以懲戒解僱;若屬態度不佳或長期績效不良,則應依第11條第5款進行資遣,但雇主必須依法進行改善輔導、保存紀錄並履行預告與補償義務,始能構成合法解僱。否則,解僱若欠缺事由或程序,將有極高機率被法院認定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