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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提供保障內容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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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依勞動基準法給予勞工諸有多項保障:工資保障、工時保障,法定加班費保障、例假及休息日保障、休假保障、週休二日出勤工作保障、特別休假保障、女工保障、職業災害補償保障、工作年資保障、契約終止保障、資遣費保障、退休金保障等。勞資雙方約定不得低於勞基法規定。 律師回答: 勞動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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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超休 離職竟得先扣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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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超休假本質上是雇主管理決策的結果,而非勞工的選擇,因此雇主無權要求勞工「補還」或「扣薪」。除非勞動契約內有明確且合法的規範,否則公司不得強制勞工在離職時補還工時或扣薪,若有爭議,建議向當地勞工局尋求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雇主不得因景氣不佳單方面強制勞工休假,更不得要求勞工預支假期或因此扣減薪資,若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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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自行加班是否可要求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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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員工「自行加班」是否能請求加班費,關鍵在於該加班行為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對延長工時的規範。若加班未經公司核准,亦未取得雇主知情同意,即屬「個人行為」,原則上不得請求加班費。若雇主明知而未禁止,或事後承認其工作成果,則可能構成默示同意,雇主仍須支付相應加班費。為避免爭議,員工應落實加班申請流程,雇主亦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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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規則加班是以半小時為單位,未足半小時就不記加班,這樣是否違反勞基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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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工的「工作時間」不應限縮於明確、實體的勞務活動,而應依據是否受雇主拘束、是否喪失自由處分時間作為核心判斷依據。若勞工處於雇主隨時得以命令其投入工作之待命狀態,即屬工作時間,應依法給付相對應之工資,否則即違反勞基法的工時規範與民法的誠信義務。加班時數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更有利勞工。由於加班計算的規定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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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未滿3個月,隨時都可提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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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工作未滿三個月者依法享有隨時離職之權利,無須負擔法定預告義務,雇主不得以內部規定或勞動契約片面條款限制該自由,亦不得藉此為由拒發薪資或要求損害賠償。惟勞工應留意,若事前已與雇主合意某離職日期,則該約定可能構成契約約束,單方面提前離職恐致不當損害,應以誠信原則處理並妥善交接,以避免爭議。同時,勞工亦應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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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以「打卡紀錄」或「加班申請表」何者作為給付加班費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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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雖可依內部管理規定要求員工加班前須申請並經核准,作為預防不當加班與人力管控之手段,但當事實上勞工在公司內延長工時工作,且雇主明知或可得而知卻未加制止,仍須依勞基法規定給付加班費。即使無加班申請表,打卡紀錄仍為具推定力之證據。故雇主若欲避免此類勞資爭議,應強化現場主管即時管理,落實出勤管制制度,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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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條件是什麼?可以自由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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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動條件不僅是勞工與雇主之間契約關係的核心內容,更是勞動法律保護勞工權益的重要範疇。即使雙方協議內容再詳細,都必須遵循法律的基本規範,確保勞工在工作中享有公平、公正與安全的待遇。這不僅有助於維護勞工的基本權益,也促進勞動市場的穩定與和諧。勞動法的核心目的是為限制雇主的行為,確保勞工在經濟及社會地位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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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得否禁止勞工於下班時間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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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法律並不賦予雇主全然禁止勞工兼職之權利,下班時間屬勞工個人時間,應尊重其自由處分權,惟如該行為已具體損及本業工作表現、工作秩序或企業利益,雇主方得基於經營管理必要而為一定限制,並須透過合法設置之工作規則進行,且應符合比例原則與必要性原則。倘雇主任意禁止或解僱,則恐構成違法,將面臨勞資爭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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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性之工作,雇主不能以「定期契約」方式與勞工締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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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員工的工作性質屬於員工勞基法員工所稱的「繼續性工作」,機關應依法訂定不定期契約,而非透過短期契約規避僱用義務。因此,機關以短期契約屆滿為由拒絕續聘的行為,可能違反員工勞基法員工。員工可透過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或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訴等方式,尋求法律救濟,維護自身的勞動權益。 律師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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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契約約定工作時間,但未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加班費之請求是否應適用勞基法第24條工資加給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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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是否可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請求加班費,並非取決於是否超過雙方契約工時,而是必須超過勞基法第30條所定的法定正常工時,即每日超過8小時、每週超過40小時(或兩週總時數超過84小時),此一區分清楚劃出「契約工時」與「法定工時」之間的界線。若僅屬於契約工時與法定工時之間的過渡地帶,加班報酬的金額與給付方式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