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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勞動檢查法第十八條立法沿革

    勞動檢查法第18條規定: 代行檢查機構之資格條件與所負責任、考評及獎勵辦法,暨代行檢查員之資格、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說明: =民國20年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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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四條立法沿革

    勞動檢查法第24條規定:   勞動檢查機構辦理職業災害檢查、鑑定、分析等事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所屬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或其他學術、研究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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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勞動檢查法第三十三條立法沿革

    勞動檢查法第33條規定:   勞動檢查機構於受理勞工申訴後,應儘速就其申訴內容派勞動檢查員實施檢查,並應於十四日內將檢查結果通知申訴人。 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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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勞動檢查法第三十二條立法沿革

    勞動檢查法第32條規定:   事業單位應於顯明而易見之場所公告左列事項: 一、受理勞工申訴之機構或人員。 二、勞工得申訴之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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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勞動檢查法第四十條立法沿革

    勞動檢查法第40條規定: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說明:   =民國82年1月7日全文修正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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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勞動檢查法第三十九條立法沿革

    勞動檢查法第39條規定: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說明:   =民國8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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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勞動檢查法第三十八條立法沿革

    勞動檢查法第38條規定:   本法修正施行前已依法令設立之屬第二十六條所定危險性工作場所,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期限內,申請該管勞動檢查機構審查或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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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勞動檢查法第三十七條立法沿革

    勞動檢查法第37條規定: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通知而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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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勞動檢查法第三十六條立法沿革

    勞動檢查法第36條規定: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一、事業單位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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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勞動檢查法第三十五條立法沿革

    勞動檢查法第35條規定: 事業單位或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一、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二、違反第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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