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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事項不實刑事責任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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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依法就應該覈實向勞保局申報投保,負有依法投保義務,其範疇除依法加退保義務外,另應按月實際給予勞工工資正確之數額,申報正確之勞保月投保薪資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然而,實務上,常發生雇主故意將勞工之勞保月投保薪資及勞退月提繳工資低報,此即所謂「高薪低報」之情形,或未變更投保薪資,甚或有任意變更投保單位之情形。上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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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立勞動契約要注意什麼?當發現簽了不合理的合約時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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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簽立勞動契約時,確實需要留意各種條款以保障自身權益。以下是一些要點:確保勞動契約中包括職位描述、工作地點、工作時間、薪資條件、加班規定、休息日與假期、福利待遇等重要內容,並確保這些條款具體清晰,沒有歧義。檢查合約內容是否符合當地勞動法規定,包括薪資標準、工時限制等。確保合約中沒有違反法律的條款,如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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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領2億遭解任!北富銀副總怒提告1理由慘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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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摘要: 勞資糾紛的事件一直時有所聞,日前台北富邦銀行一名匡姓執行副總,在職10年內共領取2億多元的豐厚薪資,但2017年10月底,卻被北富銀主動解除契約。此外,該名副總因不滿2016年度考績被評為乙等,且門禁卡和公務郵件都遭封鎖,憤而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不過,經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兩造間屬於委任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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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低報或未投保,勞工可以隨時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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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在雇主未按法律規定投保勞工保險、全民健保或提撥勞工退休金時,勞工有權終止勞動契約,而無需提前通知雇主。雖然勞基法並未明確規定勞工需先向雇主催告或要求改善,但如果雇主在勞工提出異議後立即改正了違法行為,則不構成違反勞工法令情事,勞工就此情形無法行使終止契約的權利。雇主在勞工反應後及時修正違法行為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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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一定有投保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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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關於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勞工退休金以及全民健康保險的投保規定。其中,對於勞工保險的強制投保要求是值得特別注意的。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僅有雇主有五人以上員工時才有強制投保勞工保險的義務,而不到五人的公司則屬於自願參加。這一點在許多人的認知中可能存在一定的誤解,因此值得進一步強調。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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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投保義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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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工之社會保險制度,意指國家「社會互助、危險分散及公共利益」考量下,採取強制納保、繳納保費組成危險共同體,對遭逢受種種生活風險,如疾病、失能、老年致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力、死亡、生育與照顧家人必要生活費用支出,無法繼續工作者之所得中斷之風險,經由外化機制所提供種種必要保障措施。實現我國憲法第13章第4節「社會安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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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諒員工不投保勞保,直接領現,員工怎麼可以再向雇主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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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接受員工不加保勞保的請求,亦不得以現金補貼或口頭約定為其辯護,勞工加保義務乃屬法律強制所定,不容變通或免除。一旦未依法加保所生損失與爭議,最終責任均由雇主承擔。正確態度應是雇主依法辦理加保程序,杜絕因人情或誤解導致的不當協議與法律風險,真正落實保障勞工與企業雙方權益。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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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未滿4人,就不用為勞工投保社會保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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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應主動清查單位內所有勞工數量與身分,明確區分是否屬於需強制投保勞保的對象,並依法辦理各項保險與提繳手續,以確保勞工權益,同時避免未投保所衍生之行政處罰與法律責任。只要公司與勞工間成立僱傭關係,即應依法律規定為員工辦理就業保險、健保、勞退提繳與職業災害保險,而不應誤信「五人以下免保」的片面說法,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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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要求勞工簽署不投保勞工保險同意書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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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工保險的公法性質和強制性質保證了保險制度的穩定運作,防止了個人選擇不當導致的保障缺失。因此,雇主不能透過任何私下協議來規避法定的勞工保險義務,包括與員工簽訂「不投保勞保切結書」等協議。任何違反強制性規定的法律行為都是無效的。雇主與員工之間的任何私下協議,如果旨在逃避法定的勞工保險義務,都將被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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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投保勞保有高薪低報或漏報導致勞工無法請領勞保的損失,雇主可以主張是勞工同意而免除責任?又勞工是否可請求一次性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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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雇主有責任確保勞工的投保手續符合法律要求,包括正確申報勞工的薪資情況。即使在雇主和勞工之間有任何協議,雇主仍然必須依法辦理投保手續並按實際情況申報薪資。對於勞工而言,若因雇主的不實申報而導致其應得的保障金額減少,勞工有權依照勞工保險條例向雇主索賠賠償。這種賠償可以是一次性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