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工「加班」雇主應可以不經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嗎

    瀏覽次數:42

     

    問題摘要: 勞基法,雇主不能隨意要求勞工加班,必須經過勞資會議或工會的同意,並且在加班時支付加班費。即使勞工同意加班,雇主仍需要遵循合法程序,包括通知工會或報告主管機關。勞工也有權在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下拒絕加班,並且在勞基法規定的情況下,雇主必須支付加班費並提供相應的休息時間。雇主在處理加班問題時,必須遵循法律規...

  • 禁止就業歧視如何提供勞工保護?

    瀏覽次數:35

     

    問題摘要: 禁止就業歧視的規範架構已逐漸趨於完整,無論是在徵才階段、在職期間或勞動契約終止過程中,均提供勞工平等保護與法律依據。雇主應審慎遵守相關法令,設計合法且合理之徵才條件與內部管理制度;勞工則應解自身權益,遇有疑慮不卑不亢主張保障,以共同打造公平、友善、具包容性的就業環境。就業市場的平等發展,不僅有賴制度的...

  • 雇主訂定「員工扣薪罰則清單」可以嗎?

    瀏覽次數:34

     

    問題摘要: 雇主雖有管理權與訂定工作紀律之自由,但不得以違法手段削減勞工法定工資。扣薪罰則僅能在勞雇雙方對具體項目與金額完全無爭議,且金額比例合理相當、未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時,始得具備法律效力。否則,不論是否事前有同意書,或經工作規則載明,雇主擅自實施皆有可能構成違法扣薪行為,除面臨勞工之民事返還請求外,亦將招致主...

  • 延長工時上限的每3個月意義為何?

    瀏覽次數:32

     

    問題摘要: 勞基法第32條中「每三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的延長工時總量限制,其意義為:當雇主在已合法核備並經同意的制度下,啟動加班總量加重制度,即每月上限54小時時,必須以三個月為一評估期,在此三個月中不得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總計超過138小時。該「三個月」並非強制接續的連續年度季度,也非固定日曆季度,而是一種可...

  • 雇主違反給付加班費,遭行政機關裁罰,究竟應該處罰幾次?

    瀏覽次數:26

     

    問題摘要: 對於雇主違反給付加班費義務之行政裁罰,應以「處分書送達時間」劃分行為數,一次調查內發現之數項違法應整體合併處罰,不得分次重複處分,行政機關若欲進行第二次處罰,必須基於處分送達後再次發生之新違法行為,始符合法律規定與實務見解,否則應屬違法之行政處分,應依法撤銷或不生效力。如此安排不僅體現法治國對正當程序...

  • 雇主得否以罰薪或扣薪方式,作為獎懲與管理之手段?

    瀏覽次數:22

     

    問題摘要: 雇主若以扣薪作為獎懲管理手段,應充分理解其法律風險與爭議所在,雖部分民事法院支持雇主行使特別懲戒權,但主管機關及行政法院仍採嚴格禁止態度,實務運作上,應盡量避免採用該方式,以符合法律要求,確保勞工基本權益與企業營運秩序並重,始能有效達成企業管理之目的。獎懲制度雖為企業管理所不可或缺之要素,惟以罰扣工資...

  • 老闆要我加班短報怎麼辦?

    瀏覽次數:20

     

    問題摘要: 遇到老闆要求加班短報的情況,勞工應提高警覺並儘早保存相關證據,不可因體制或人情而犧牲自身權益。若已發生爭議,可先行蒐證,視情況尋求工會、勞工局或法律專業協助,進一步評估提告可能性與勝訴機會。在這樣的職場環境下,員工保護自身的法律意識與證據準備能力,是爭取合理待遇與對抗不法制度的最有力武器。雇主方面亦應...

  • 美醜影響工資?

    瀏覽次數:15

     

    問題摘要: 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中,針對就業歧視設有多重防線,除明文禁止容貌歧視外,亦就性別、性傾向與工資差異明訂「同工同酬」原則,強化勞工權益保障。惟實務執行層面仍存挑戰,舉證困難常使勞工處於弱勢,且部分差異待遇形式隱晦,難以具體揭示雇主之歧視意圖。再者,部分行業仍普遍存在將外貌作為職位門檻或薪資考量之情形,例如服...

  • 教召是公假嗎?可以用特休抵嗎?

    瀏覽次數:11

     

    問題摘要: 若勞工遭遇主管要求以特休請教召,應立即提出疑義並主張依法請公假,並保留召集令、請假紀錄、對話紀錄等資料,如企業堅持錯誤作法,可向地方勞工局申訴,或尋求工會與律師協助,確保自身權益不受侵害。最重要的,是希望企業與主管意識到,尊重兵役義務與法定公假不僅是對國家制度的支持,也是對員工最基本的法律保障與尊重。...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