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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遇休息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4小時之加班工資計給標準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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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投票日適逢休息日,雇主欲安排勞工出勤,須徵得勞工個別同意並不妨礙其行使投票權,出勤時間若為4小時,則前2小時加給4/3倍工資,後2小時加給5/3倍工資,總體工資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進行計算與發放,不得以調移休假或責任制名義迴避,否則構成違法。雇主應建立合法出勤程序並妥為紀錄工時,勞工則應保留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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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休N天」如何合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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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月休N天」的排班方式在遵循勞基法規定的前提下,可以通過變形工時制度來進行合理的調整。然而,企業在操作時必須注意,勞工的休息日和例假日必須符合勞基法的要求,並且勞工的工時安排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上限。企業需要定期檢查排班安排,並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確保每八週內勞工的休息日和例假日達到法定標準。「月休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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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得否禁止勞工於下班時間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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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法律並不賦予雇主全然禁止勞工兼職之權利,下班時間屬勞工個人時間,應尊重其自由處分權,惟如該行為已具體損及本業工作表現、工作秩序或企業利益,雇主方得基於經營管理必要而為一定限制,並須透過合法設置之工作規則進行,且應符合比例原則與必要性原則。倘雇主任意禁止或解僱,則恐構成違法,將面臨勞資爭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