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勞工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會議之時間,應否列入工作時間計算?
瀏覽次數:29
問題摘要: 勞工在正常工時外參加會議是否屬於工作時間,取決於勞工是否受雇主指揮監督以及是否喪失時間主權。只要會議性質具有義務性或勞工無法自由選擇不參加,該時段即應列入工作時間,雇主應依法計算加班費。反之,如屬自願性、不影響績效、不由公司要求,則不視為工作時間。勞工若遇到雇主以「表面自願、實質強制」方式要求於下班後...
-
雇主對於值班時間是否可以設計有別於勞基法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瀏覽次數:28
問題摘要: 雇主不得自行設計有別於勞基法的加班費計算方式,即便稱為「值班津貼」或「輪值補助」,只要勞工在該時段內受雇主拘束,即應依法給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企業應重新檢視內部值班制度,確保符合法定工時與加班費規範,並保存值班紀錄、簽到簿、勤務表等,以供日後爭議時佐證。同時可採「雙層設計」:對拘束性值班時段按勞基法計...
-
雇主仍應為責任制人員備置出勤紀錄?
瀏覽次數:24
問題摘要: 責任制不是免除出勤紀錄,而是更需要紀錄;不是讓雇主省事,而是要求雇主更審慎管理;不是為了迴避工時,而是為了保障特殊性質工作之健康與安全;不是讓勞工失去保障,而是提供勞工與雇主重新協調工時安排的制度空間。雇主若仍想走「責任制=不記錄」的錯誤邏輯,最終只會讓企業暴露在巨額違法成本與訴訟風險中。真正合法的責...
-
雇主得否使勞動基準法第84-1條工作者於其例假出勤加班?
瀏覽次數:23
問題摘要: 雇主不得使84-1條工作者於例假出勤,除非符合第四十條(天災、事變、突發事件)之法定例外條件,否則縱使勞工自願、縱使加倍發給工資,仍屬違法。此外,例假之排定方式可因84-1條而變更,但例假本質不可消滅、不可侵害,其不可工作性質也不能以契約排除。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勞動基準法第84-...
-
勞工遲到的時段,是否仍應納入工作時間計算?
瀏覽次數:22
問題摘要: 遲到時間本身不屬工時;雇主可扣薪,但不得片面視為請假,不得片面調整正常工時起算點,也不得以遲到為由否認延長工時的成立。延長工時的認定仍應以原本契約約定的工作時間為基準。唯有在勞雇雙方協商重新設定當日上下班時間後,才得依所在地變更延長工時。此一制度兼顧了勞工違約責任與勞工報酬保障,符合勞動基準法精神。遲...
-
責任制勞工一定有加班義務嗎(平時與例假日)?
瀏覽次數:21
問題摘要: 責任制不是免工時限制,也不是免加班費,更不是勞工「必須無條件加班」的制度。責任制只是「工時可調整的特例制度」,但仍必須核備、仍須打卡、仍有工時上限、仍有加班費、仍可拒絕加班、仍享有例假、國定假日與健康保護。雇主若未核備、核備不合法、適用對象不在公告範圍、未保存出勤紀錄、或以責任制為由強迫勞工超時工作,...
-
如何準備勞動檢查?
瀏覽次數:14
問題摘要: 準備勞動檢查應事前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包括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出勤記錄、加班與請假紀錄、工作規則、核備函及勞資會議紀錄等,確保資料完整、真實且易於檢索;同時企業應培養人資與管理層熟悉檢查程序、勞動法規及可能問題,並在律師指導下進行內部模擬演練與應答策略規劃;檢查當天,依法提供資料、如實回答詢問,避...
-
勞工如何利用勞動檢查以準備未來民刑事訴訟?
瀏覽次數:13
問題摘要: 勞工利用勞動檢查作為民刑事訴訟前置準備的核心策略包括:一、事前蒐集並整理完整證據,包括勞動契約、出勤紀錄、加班申請、工資明細、休假紀錄、公司公告及電子訊息;二、申訴時提供具體、詳盡、人事時地物對應的事證,使檢查員能第一時間核對;三、必要時申請保密措施保障證人安全,包括隔離訊問、變聲及錯開庭期;四、持續...
-
工讀生於勞基法上的權益?
瀏覽次數:9
問題摘要: 打工對學生而言是一種寶貴的學習與成長機會,但其中陷阱重重,稍有不慎便可能淪為犯罪幫兇或受害者;在勞動法制層面,工讀生不因身分不同而排除於勞基法保障之外,無論是薪資、工時、休息、休假、特休或職災補償,均應依法律辦理。工讀生屬於部分工時勞工,雖以時薪或日薪計酬,工時不足40小時,但依勞基法第36條及第24...
-
雇主利用假日進行團健、教育訓練或尾牙是否屬於上班?
瀏覽次數:7
問題摘要: 雇主在假日舉辦尾牙、團建、教育訓練、員工旅遊等活動,只要具有強制性、業務連動性或指揮監督性,即屬工作時間,勞工可請求加班費。若安排於例假,更屬違法,勞工出勤一律須加倍給付。企業不可因為活動包裝為娛樂、福利、慶祝、激勵就忽略其法律本質,否則稍有不慎即構成違法延長工時、例假出勤、工時計算不實,導致補發薪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