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年底打算將廠區遷至30公里以外的工業區,我是否可以向公司被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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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公司如因遷廠或經營因素有意調動員工,須依法合規並合理提供補償措施,不得以公告或口頭壓力逼迫員工自請離職。員工應清楚自身權益與法律依據,適時發聲捍衛權利,必要時聯繫工會、律師或勞工局協助,以免陷入企業話術設計之圈套。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公司因營運調整欲將廠區遷移至...

  • 公司搬地址,有安排交通車接送,但不想接受,可以要求公司資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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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公司因營運因素搬遷廠區,若未調整工時、補助交通或尊重員工生活安排,雖有提供交通車,仍可能構成實質不利變更;勞工如因無法接受搬遷造成的生活衝擊,應依勞基法第14條主張終止契約,並要求資遣待遇,而非陷入自請離職的風險。實務上建議雙方應以協商與調解為優先,避免對立升高造成雙輸結果,亦呼籲雇主在調動安排上應更...

  • 公司片面終止勞動契約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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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公司片面終止勞動契約雖在形式上即發生終止效力,但在實質上仍須符合勞基法第11條、第12條所定的法定事由,並不得違反第13條的禁止解僱條件。若雇主未具合法理由即終止契約,勞工應儘速蒐集證據,採取適當法律行動,包括申請調解、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請求資遣費及積欠工資等,以維護自身勞動權益。建議在實務上...

  • 公司因為特休要我延後離職日,這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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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特休休假問題,而要求勞工延後離職,進而衍生出是否得以強制變更離職日的法律爭議。特休假為勞基法第38條明文規定之勞工權利,雇主不得無故否准,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勞工放棄行使特休;若勞工已提出申請並經核准,則屬雙方對於休假日形成合意,雇主不得再以成本考量或人力調度為由予以撤回。   ...

  • 勞工可以評論雇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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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工可以評論雇主,但必須在法定範圍內理性發表,並以事實為基礎,目的為正當,形式上不得涉及侮辱、捏造或誹謗。若評論內容為改善勞動條件、揭發不法、參與公共討論或工會倡議之延伸,則應受到言論自由保障;反之,若為個人情緒發洩或對雇主人格攻擊,則有違勞動契約忠誠義務,雇主得依法懲處。司法機關與勞動主管機關應於審...

  • 雇主片面考核就資遣,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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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若以片面考核為由資遣員工,除須證明考核制度合於合法性、透明性、比例性與正當程序外,亦不得違反事先核備的工作規則與契約內容;若違反上述者,勞工可依法主張解僱無效、請求確認僱傭關係、要求工資,並可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或檢舉。至於法院則應秉持中立、誠信與審慎審查之精神,防止片面考核成為濫用解僱的工具,...

  • 雇主對於員工的工作地點作業規畫,於勞工法令面有無須留意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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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在規劃員工工作地點時,應從契約明定、經營合理性、生活利益、通勤時間、家庭照顧等多面向綜合評估,並應主動與勞工溝通協商,提供配套協助與過渡措施,避免片面命令造成爭議升高。在家上班雖為新興彈性制度,但亦非萬靈丹,其是否構成有利變更、是否經雙方同意、是否配備齊全,皆應納入檢討範疇。企業固有管理權,勞工亦...

  • 調動為什麼要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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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在行使調職權時,不僅應符合勞動契約規範及企業營運之合理性,也應實質考量勞工生活安排的實際困難與彈性空間。而勞工欲主張調職違法,也應備妥證據說明該調動已超出其職業生活所能負擔之範圍,而非僅以不便或不喜歡為由抗拒。勞資雙方皆應理解此條文意在建立一個平衡機制,使勞工不因調動喪失基本生活品質,也讓企業得以...

  • 住高雄被調動到台北,可以嗎?面對不合法調職,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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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調職合法與否直接影響勞工是否需服從與其後續是否構成曠工;而當勞工認為調職命令違法時,應明確選擇是否終止契約,若選擇繼續履約,則須切實提供或主張提供勞務,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否則將可能面臨解僱處分且不獲救濟之風險。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關於住在高雄的勞工是否可以被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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