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員工要出國旅遊,所有的假都用完,再請三日假,可以嗎?
瀏覽次數:2379
問題摘要: ,假別使用需符合法定要件,並配合公司請假程序。特休屬勞工排定之有薪假,可自由規劃;事假則限於事故且須親自處理,不得任意濫用作為延長休假的手段。病假則需具醫療需求與就診證明,不得用於旅遊或娛樂。若假期用盡仍擅自離職出國,構成曠職可依勞基法第12條予以解僱,員工不得請求資遣或主張權利受損。雇主亦應建立明確...
-
公司懲處是否合理,懲處員工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瀏覽次數:2375
問題摘要: 企業對員工懲處的合法性,不在於表面程序是否完備,而在於實質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範、是否尊重勞工基本權益、是否為企業合理管理所需。最終,懲處不應淪為權力的恣意運用,而應是制度化管理中必要且正當的一環。企業如能落實規則制定、程序執行與溝通說明,將有助於避免勞資衝突,實現穩定雇用與高效管理的雙贏局面。從懲處依...
-
員工造成公司的損失是否可以逕行扣薪及記大過懲戒?
瀏覽次數:2357
問題摘要: 無論是因過失求償、記過處分、扣薪或終止契約,雇主皆不可一意孤行,須依法律及正當程序行事,避免日後勞資爭議加劇。建立完善的職務說明書、工作規則及懲戒流程,並與員工透過勞資會議充分溝通,是兼顧企業管理權與員工權益保障的根本之道。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員工在履行職務過程中若因未盡注意義務造...
-
可以約定解僱事由?
瀏覽次數:2309
問題摘要: 雇主雖可在契約或工作規則中訂定紀律與管理規範,但若牽涉解僱,仍須回到勞工勞動基準法勞工第11條與第12條的明文規定來審查。任何契約條款或內規,只要違反這些法定解僱事由,即屬無效。勞工若遇類似「以模糊或嚴苛條款遭開除」的情形,應立即蒐集相關對話紀錄、通知內容、公司內部文件等證據,並可向勞工局申訴或提起訴...
-
企業是否可以監看員工工作、或對於員工e-mail或其他來往文件監管可以嗎?
瀏覽次數:1918
問題摘要: 企業在監控電子郵件或上網紀錄時,必須建立在合法、合理、必要之基礎上,並於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明確揭示監控範圍與目的,取得員工事前知情與同意,方得免除潛在法律風險。惟在適用上仍須個案判斷,若監控範圍過於廣泛、未限定用途、未告知員工或未取得同意,即可能構成對員工通訊自由與隱私權之侵害。企業因營運型態之特性...
-
員工謊報資料,可否解僱?
瀏覽次數:1797
問題摘要: 在處理勞工謊報資料的情況時,是否可以解僱勞工需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的規定,並且具體分析謊報資料的性質及其對雇主的影響。雇主可以在以下情況下終止勞動契約:勞工在訂立勞動契約時作出了虛假的陳述(虛偽意思表示)。該虛假陳述使雇主誤信,並可能因此受到損害。 律師回答...
-
公司上星期說要資遣我,今天直接解僱我,請問我該怎麼辦?
瀏覽次數:1792
問題摘要: 無論你是被資遣還是遭到解僱,第一時間一定要有清楚的應對機制。不要急著簽文件、不要默默離職,而是馬上要求書面文件、蒐集證據、通報勞工局,同時保留所有訊息紀錄與對話內容。工作權的保障最重要的就是你自己要有意識去維護,千萬別指望最後靠法院來解決一切,因為一旦走進訴訟程序,對勞工而言無論在時間、金錢或壓力上都...
-
「定期契約」何時可用?常見的「一年一聘」勞動契約,合法嗎?
瀏覽次數:1746
問題摘要: 「一年一聘」並非絕對違法,但其合法性須視工作性質而定。若該職務符合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特徵,自可簽訂定期契約,惟雇主仍應注意相關程序是否符合法定標準,尤其特定性契約超過一年者應主動報請主管機關核備,避免日後發生程序瑕疵導致契約爭議。反之,若職務本質具備繼續性,則應簽訂不定期契約,不得任意...
-
公司要勞工簽『不再犯錯確切書』,如果再犯就要勞工自己走人,這合理嗎?
瀏覽次數:1732
問題摘要: 終止勞動契約的程序並不單純是「願打願挨」的私法行為,而是在法律強制規範下運作的公序良俗問題,必須符合勞基法所規範的解僱條件,並不能僅靠一紙協議或切結書取而代之。企業若輕忽此法律限制,以為有書面聲明即代表合法解僱,往往會誤觸法律紅線,引發不當解僱爭議。勞動法的保護精神就是在於防止任意解僱,保障勞工在勞動...
-
僱用中高齡及高齡者可以自由定期勞動契約?
瀏覽次數:1722
問題摘要: 關於中高齡及高齡者的雇用問題,尤其是開放雇主與65歲以上勞工簽訂定期勞動契約的規定,這不僅是法律的一項新規定,也影響長期以來的勞動契約方式。中高齡專法第28條的規定,突破傳統的定期契約限制,將年齡因素納入考量,使得65歲以上的勞工可以其勞動身份與雇主簽訂定期勞動契約,這是對於高齡者權益的一大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