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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迴避資遣型調動」?如何作才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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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在進行因業務性質變更而解僱勞工的過程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業務性質變更的必要性:雇主必須證明業務性質變更是減少勞工的必要前提。這意味著變更業務性質後,企業確實需要裁減人力資源。無適當工作安置:雇主必須證明在業務性質變更後,沒有其他適當的工作崗位可以安置被解僱的勞工。如果有適當的工作可供安置,則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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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果沒有規範員工的穿著,員工穿拖鞋來上班是否有違反公司的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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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若欲解僱勞工,無論是否經預告,皆須具備法定條件並落實程序正義,特別是在主張勞工不能勝任或違反工作規則時,更應具備客觀證據與規章依據,並避免將解僱作為第一選項。應先採用指導、調整職務、警告等階段性手段,以符合「解僱為最後手段原則」。同時企業更應審慎訂立並核備工作規則,內容應明確涵蓋各項勞動條件與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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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任並非開除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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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不適任」與「不法」不同,「不勝任」不等於「情節重大」,在法律上兩者所對應的處理方式也不同。雇主切勿因情緒或誤解法律而任意開除員工,否則不僅違法,還可能引發訴訟、勞資糾紛甚至損及公司名聲。在處理員工表現問題時,應依勞動基準法正確區分資遣與開除的適用條件,採取合於法令的處理方式,才能保障自身權益,同時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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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因「服儀不整」被公司處罰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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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服儀管理規定,如基於行業特性所需,未對員工施加不合理或歧視性限制,亦未構成職場性別歧視或敵意性工作環境,符合企業管理合理性原則,應屬合法之管理措施。此判決對於企業制定服裝儀容規範提供重要參考,即雇主在管理員工儀容時,應考量行業特性、企業需求與社會通念,確保規範具備合理性及平等性,避免對員工造成不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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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職停薪年資應該如何計算?留職停薪期滿後,雙方勞動契約會自動終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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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的規範,主要是為了平衡勞工的育嬰需求與企業的營運彈性,讓勞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仍能回到職場,並確保企業在經營狀況不佳或組織變更時,能夠有合法且合理的方式處理人事問題。公司若僅依據內部規定,認定員工未於留停期滿次日復職即屬曠職,並以此終止勞動契約,則可能不符合法律要求,因為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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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業績不佳就是不勝任工作?老闆何時才可以「不能勝任」為理由解僱員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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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雖然業績是衡量業務人員工作表現的重要依據,但不能作為唯一且絕對的資遣判準。企業若僅憑業績不佳即逕行資遣,忽略目標合理性與資源配置的檢討,極可能在法律上構成違法解僱,導致賠償責任或回復職位之判決。因此,雇主應在設定目標時即建立合理標準,並於整個績效評估與改善過程中留下完整紀錄,才能在發生爭議時,證明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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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不得!!勞動條件變更同意書,同意前請停看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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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雖然公司可以訂定合理的考評機制,來衡量勞工的工作表現,但若勞工考評未過,資方並不能單方面決定降職或轉為部分工時。因為勞動契約中有關工時、薪資與職務內容的變更,皆屬於勞資雙方協商的範疇,必須獲得勞工的同意才能成立。如果雇主希望資遣勞工,則應依合法程序進行,提供合理的改善機會,並在改善無效後依法辦理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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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簽署資遣同意書視為合意終止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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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員工簽署資遣同意書,並不當然視為合意終止勞動契約,雇主仍需具備合法資遣事由,且需證明資遣程序合法、員工簽署為基於自由意志。否則,即便形式上有資遣同意書,若實質上存在瑕疵,仍可能被法院認定資遣無效,勞動契約關係未曾終止,企業除須回復雇傭關係外,並可能面臨支付工資、損害賠償等相關法律責任。對於勞工而言,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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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如何取得對於勞工懲戒權嗎?應如何合法懲戒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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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並非不可對員工予以懲處,但須依法行使、事前約定、明示公開,並符合正當程序與比例原則,否則不僅懲處無效,還可能因此侵害勞工權益,招致行政處罰或民事訴訟。對勞工而言,若認為雇主懲處違法,亦可循合法管道主張權利,如向主管機關申訴或尋求勞資爭議調解。勞資雙方若能在制度與程序上建立透明與信任機制,不僅有助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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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誤信可以申請失業給付而同意與雇主合意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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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若以合意終止契約的方式處理人事問題,必須確保協商過程公平、透明,且不得以虛假資訊誤導勞工;勞工亦應提高警覺,對於涉及自身重大權益的離職協議,應充分解相關法令規定,必要時諮詢專業法律意見,避免因一時誤信而喪失應有權益。若不慎因誤信而簽署離職文件,仍可依法主張撤銷或無效,保障自身的就業與社會保險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