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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休息時間、加班開始時間,到底該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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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工的「休息時間」與「加班開始時間」判斷核心,在於勞工是否仍受雇主指揮監督及能否自由運用該時間。勞基法第35條之休息義務為強制性規定,不得協議免除;勞基法第24條之加班費起算,應自勞工實際開始提供延長勞務之時起算。任何以制度或文件規避法定工時計算者,均可能被認定無效。雇主若能依法規劃排班與休息,明確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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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工作場所工作的勞工就沒有加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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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對於這些在外工作的勞工而言,「自由」往往是一種假象。表面上可以自由安排工作順序、時間地點,實際上卻仍受公司制度、業績壓力與上級命令所約束。尤其當雇主以「彈性」或「責任制」之名,排除工時紀錄與加班費給付時,勞工的自由就變成一種被剝奪保障的陷阱。法律強調的是「指揮監督」與「時間拘束性」,只要勞工的行動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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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時間是否為工作時間?企業可以主張是勞工自行開會而不用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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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會議時間原則上屬於工作時間,只要勞工受雇主指揮監督、無法自由利用時間,即構成工作時間;雇主若未明確拒絕、未採防止措施,即視為同意加班,應依法給付加班費。企業不能以「自願」、「學習」或「文化活動」之名逃避工時規範,對勞工而言,凡因職務需要於正常工時外開會、通話或執行任務者,皆應視為工作時間;對雇主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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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薪資三個月,之後業績未達就要扣薪,這有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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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不得任意預扣工資,所有薪資扣除應具備法律依據,並應事先取得勞工同意。若勞工發現雇主有不當扣薪情形,可向勞工局或勞動主管機關檢舉,要求依法補發工資。對於雇主而言,遵守勞動法規不僅能避免法律風險,也能提升企業形象,建立更良好的勞資關係,確保公司運營的穩定與持續發展。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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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強迫請特休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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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基法第38條建構特休假為勞工專屬排定權利之制度意旨明確,雇主如無正當法定理由即任意指定、強迫或逕行排定,皆屬違法,勞工除可請求工資給付外,亦得透過行政或司法途徑捍衛自身權益。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所謂「特別休假」係勞工於同一事業單位持續工作滿一定期間後依法享有的有薪休假權利,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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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災、事變及突發事件加班報備查程序為何?如何保障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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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天災、事變及突發事件造成之加班,在法制上採取事後報備與加倍給薪、補償休息之規範設計,在實務上則需雇主、主管機關與勞工三方共同落實,方能避免勞動條件被侵蝕,維護基本勞動權益。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在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的規定中,針對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而造成之工作時間延長,雇主可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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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駐在工作場所的勞工加班時間如何認定?住院醫師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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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無論是住在工作場所的勞工,或是名為「住院」的醫師,只要其留宿並非出於純粹生活便利,而是因職務需要而受指揮監督,就屬工作時間,雇主即有加班費給付義務。反之,若勞工確能自由支配時間,無被召喚義務,則屬休息。醫療院所與其他行業同樣應明確區分「值班」「待命」「休息」之界線,並於契約、工作規則及出勤系統中明文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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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歸責於雇主之停工日,雇主得否逕自將該日排定特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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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因可歸責事由停工期間,欲將該日排為特休者,應尊重勞工排定權,得提議協商,但不得強迫勞工接受,更不可將勞工未出勤日逕行視為特休日,否則即構違反勞基法第38條第2項規定,勞工不僅得主張該日不屬特休,並可請求該日工資,主管機關亦可處罰違法雇主,顯見該制度對勞工休假權保障之嚴謹。雇主以遵法守信為原則,透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