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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強制退休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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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工年滿65歲遭遇雇主強制退休後,固然不能請求資遣費,但仍享有多項法定權益保障,包括勞保老年年金、勞退個人專戶給付、舊制年資退休金、損害賠償請求權、調解及訴訟途徑等。如能善用現行制度保障,並於在職期間確保勞保薪資正確申報、勞退提繳足額,並與雇主簽訂完整的書面契約與對帳憑證,即可避免於退休之際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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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生前未請領之退休金是否屬於勞工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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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於勞退新制下,勞工退休金專戶內之本金與收益屬個人財產,雖法律上以特別請領制度規範,但實質仍具遺產性質,遺屬或指定人得依法請領。若無遺屬或指定人,方歸入勞工退休基金。而於舊制下,退休金請求權之發生須以勞動契約終止為前提,勞工死亡前未提出退休申請或未被命令退休者,該權利尚未發生,非屬遺產,其繼承人不得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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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費如何計算?工資及年資結清協議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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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若未善盡計算義務或刻意壓低平均工資,法院多會採勞工有利解釋。最後從整體制度來看,若勞工屬舊制年資,雇主成本顯著偏高;若屬新制年資,成本較低但仍受到六個月上限保護;混合年資則是最常見、也最容易出現爭議的類型。雇主必須注意:一、年資認定錯誤會導致資遣費差額極大;二、舊年資結清協議若無效,可能需追溯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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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依法資遣符合強制退休要件並適用勞基法退休金制度之勞工,究應給付退休金或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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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當勞工同時具備資遣事由與強制退休要件,雇主不得選擇對其資遣並給付資遣費,而應依勞基法第54條辦理強制退休並依第55條計算給付退休金,否則可能構成違反勞基法之行為,除須補足差額外,亦有受裁罰之虞,此為現行法令與主管機關解釋一致確立之原則。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雇主依法資遣符合強制退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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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舊制及新制差別為何?對於勞資風險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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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退舊制與新制在法律結構與運作邏輯上,分別代表「確定給付」與「確定提撥」兩種退休哲學。舊制以雇主為中心,重穩定保障而輕流動性,雇主承擔風險;新制以勞工為中心,重自有權益與可攜性,勞工承擔風險。對企業而言,新制有助財務預測與人事管理;對勞工而言,新制強化財產權但需自我規劃。兩制雖共存於法制,但隨時間推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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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能請求員工預先拋棄部分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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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不能在勞動契約存續中單方面要求員工事先放棄部分退休金,但若在合法退休協議過程中,員工基於自由意思與雇主達成低於法定計算額的和解或折衷金額,且有其他利益補償支撐該約定,則此種情況下的預先拋棄並不違法。因此,法律上的關鍵在於該拋棄行為是否屬「事先」且「無對價或受脅迫」,抑或屬「退休程序中自由協商的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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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期間薪資,需要以平均工資為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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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產假期間之工資照給,實質為法律賦予之有給假權利,核給標準應依女工正常工時所能獲得之固定薪資為準,而不應擅引平均工資作為下限或上限,至變動性、非對價性給與項目亦無強制納入之必要,故勞動部103年函釋以平均工資作為底線標準實屬違法,雇主於計算時應以分娩前一月正常工資作為基準,符合法令、實務與公平原則。勞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