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做出不良品,公司要求延長工作時間改善,但拒付加班費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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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只要存在延長工時的事實,雇主就有依法給付加班費的義務,不論延長原因是因不良品、機台維修、產能需求,抑或是其他突發狀況。任何形式的工作,只要超出原定工時且未經合法調整程序,即屬延長工時,應依法給薪。企業若不給付加班費,勞工可提出申訴,一經查核屬實,企業將面臨違反勞基法的行政裁罰。因此,企業在管理上應採取...

  • 遠距或在家工作措施之出勤記錄,企業應如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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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遠距工作或在家工作雖然提供更大的彈性,但雇主仍然需要遵循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確保勞工的出勤紀錄準確且完整。企業應當透過合適的管理制度,確保員工每日的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均有明確的紀錄,並保存相關紀錄至少五年。即便雇主與勞工已合意約定在家或遠距工作,仍應在事前明確約定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並確保出勤紀錄的...

  • 投票日遇休息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4小時之加班工資計給標準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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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若投票日適逢休息日,雇主欲安排勞工出勤,須徵得勞工個別同意並不妨礙其行使投票權,出勤時間若為4小時,則前2小時加給4/3倍工資,後2小時加給5/3倍工資,總體工資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進行計算與發放,不得以調移休假或責任制名義迴避,否則構成違法。雇主應建立合法出勤程序並妥為紀錄工時,勞工則應保留打卡、...

  • 投票日遇休息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4小時之加班工資計給標準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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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若投票日適逢休息日,雇主欲安排勞工出勤,須徵得勞工個別同意並不妨礙其行使投票權,出勤時間若為4小時,則前2小時加給4/3倍工資,後2小時加給5/3倍工資,總體工資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進行計算與發放,不得以調移休假或責任制名義迴避,否則構成違法。雇主應建立合法出勤程序並妥為紀錄工時,勞工則應保留打卡、...

  • 勞工加班,雇主另給之餐費,應否併入加班費計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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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是否將餐費併入加班費計算基礎,取決於餐費的性質和支付方式。如果餐費是基於勞工的加班工作發放,並且支付是經常性、與工作密切相關的,則應該視為工資,並計入加班費的給付基礎,而如果餐費跟加班無關,僅是作為一個科目,就應該納入加班費計算。然而,如果餐費只是作為福利性質的給付,並且不直接與加班工作相關,那麼就不...

  • 工作未滿1年,竟得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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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不是所有行業或職位皆可任意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或設立違約金,僅有在雇主具備正當性基礎,如提供專業訓練或補償對價之情形下,始得主張相關義務。對於工資以借款形式處理,或將訓練費轉嫁於勞工的作法,均違背勞動法令精神。勞工在面對此類條款時,應審慎檢視契約內容、詢問對價內容與合法性,必要時應透過法律程序或行政申訴維...

  • 勞工自動加班,雇主是否須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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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工自行延長工時是否需支付加班費,取決於勞雇雙方是否已經事先約定加班申請制度。如果雇主未事先規定勞工必須申請加班並得到批准,那麼雇主應該根據勞基法支付加班費。然而,如果勞工未按照規定程序申請加班並經雇主同意,雇主則可以不支付加班費,並且對勞工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為避免勞資雙方在加班問題上產生爭議,雇主...

  • 換休制度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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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換休制度非不可行,而是必須依據法定條件、正當程序、合意原則與補償精神設計落實,企業若能依法設計並尊重勞工選擇權,勞工亦能合理安排休息與工資取得,雙方合作下將可實現勞動保障與人力調度之平衡。倘若企業違法執行換休制度,不僅勞工權益受損,企業形象與法遵風險亦將蒙受重大衝擊,誠非上策。唯有尊重法制與誠信協商,...

  • 「先打卡,再加班」、填寫「因私人關係滯留」,真的能免除加班費給付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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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不論企業文化是否默許加班行為,或是否有「自願加班」之名義,只要勞工在實質上於雇主指揮下提供勞務,並且雇主未拒絕或防止該行為,就應依法視為工作時間並給付加班費。企業應正視加班問題,不僅從法律層面遵守勞基法的加班上限與加班費規定,更應在人力調度與文化層面減少非必要性加班,真正做到保障勞工權益,提升工作品質...

  • 雇主可否更改勞工的出勤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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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可以在合理範圍內修正出勤紀錄,但應當確保其行為符合事實基礎、經過勞工同意,且具備透明的修正程序。若雇主單方面更改出勤紀錄,使其內容失真,則將構成業務登載不實罪,並可能面臨行政罰則。因此,企業應當建立清晰的工時管理制度,確保工時紀錄準確無誤,並與員工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以減少潛在的法律風險。透過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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