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用勞基法擬定勞動契約或各項管理規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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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企業在制定工作規則時,應當考慮勞動法令的適用範圍,並確保其內容不會違反勞工權益。雇主若能夠在工作規則中明確規範工時、薪資計算、休假安排及員工行為準則,不僅能避免勞資爭議,還能提升企業內部管理的效率。為了確保工作規則的適法性與合理性,企業可諮詢專業律師,以確保其工作規則符合最新法令,並為勞資雙方提供公平...

  • 因特殊事故強制勞工繼續工作情形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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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與第40條雖是為特殊緊急情況而設的彈性規定,但並不意味著雇主可以無限制地運用。其適用需建立於「不可預期」與「無法立即因應」的現實背景下,並需遵循嚴格的法律程序與後續補償義務,才能兼顧企業營運與勞工權益,達到制度設計之平衡。在未來災變與危機頻率日益增高的趨勢中,雇主與勞工雙方更需...

  • 加班上限彈性化之程序要件是「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和送「備查」。這什麼意思呢?勞工要怎麼保護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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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資會議的實質作用,不只是勞資雙方的協商平台,更是法律設下的「防火牆」,讓企業在進行彈性化人力安排或延長工作條件之前,須獲得勞方正式參與與程序合法性。這對於保障工時正常、加班合理、假日安排清楚至關重要。勞工唯有積極參與、監督與行使發聲權,才能守住這條制度防線,確保自身勞動權益不在無聲中流失。這也是勞資...

  • 勞工未依規定程序申請加班,而於超過正常工作時間後工作,得否請求發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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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雖勞工出勤紀錄依法推定為工作時間,但此推定並非不可推翻。若雇主已於工作規則或契約中載明加班須經核准,且有相關執行紀錄佐證,則法院實務多認為勞工未依程序申請之自動加班行為不構成加班,不得請求加班費。勞工僅於雇主要求、指示或同意下加班時,始享有對應的加班費請求權。在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中,應以誠信...

  • 責任制勞工爆肝多上班,可以多要加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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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基法第21條所設下的「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是一項無條件的下限,不論是月薪制或時薪制,不論是否適用84條之1條款,都必須以合理工時為基礎計算最低工資保障。雇主若與勞工約定較長工時者,必須依超出部分合理加計薪資,不得仍以公告基本工資為上限;否則,即屬違法。當基本工資調整時,相關計算基準亦應隨之修正,確保勞...

  • 公司的工作規則關於請假只寫「依照勞動相關法令辦理」,這種規定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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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勞工請假權利具有多樣性與法定性,公司若僅以「依勞動相關法令辦理」約定雖為最低門檻,但實務上仍應建立清晰完整的請假制度與內部申請作業規則,並依照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規則與性別工作平等法分別就休假日、特別休假、婚喪假、病假、產檢與育兒假等加以說明與規範,工作規則不僅是法定義務,更是企業管理與勞資和諧的基石...

  • 如何判斷勞工於例假日及休息日已休完整1日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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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判斷例假或休息日是否為完整一日休假,不應僅憑表面班表日期或實際出勤時數為依據,而應依是否讓勞工於某一固定時間起,連續24小時內免於工作與雇主支配為核心判斷標準。勞工是否真正獲得身心休息空間,是判斷是否給付加班費的關鍵。雇主應於契約中訂明明確休假安排,並於排班時審慎計算間隔時間,確保提供勞工符合勞基法第...

  • 公司規定請假前一定要『提前告知』,可以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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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公司可以規定請假須事前提出,惟此僅屬程序性設計,實體請假權仍應回歸法定條件與假別內容判斷。雇主僅能審認事由是否成立,並於合理範圍內要求補件或調整時程,無權逕行否決法定假別。勞工則應遵守企業請假流程,非緊急時盡量於事前提出請假申請並附說明與證明,以利雙方協調安排,確保權益保障與營運效率兼顧。工作規則若經...

  • 事業單位是否應將工作規則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如有修正是否應送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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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工作規則的核備制度設立在於保障勞工權益,防止企業單方面制定對勞工不利的管理規定,即使勞資雙方合意的規則,也須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備,確保未違反強制規定或損害勞工權益。此外,在法令變更後,企業應及時修訂工作規則,並於30日內向主管機關報核,以確保合規性。企業可透過勞資會議機制提升修訂過程的透明度與公信力,並...

  • 假日停止放假,工資應照時薪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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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若欲安排勞工於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或特別休假日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並依法加倍發給工資。若屬因天災或突發事件需停止假期,亦須補假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此外,工資給付標準與加班費計算應區分工作時數長短,超出八小時者須依第24條辦理。雇主應審慎安排休假與人力調度,避免違法爭議,確保勞工基本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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