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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以「打卡紀錄」或「加班申請表」何者作為給付加班費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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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雇主雖可依內部管理規定要求員工加班前須申請並經核准,作為預防不當加班與人力管控之手段,但當事實上勞工在公司內延長工時工作,且雇主明知或可得而知卻未加制止,仍須依勞基法規定給付加班費。即使無加班申請表,打卡紀錄仍為具推定力之證據。故雇主若欲避免此類勞資爭議,應強化現場主管即時管理,落實出勤管制制度,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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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果用別的方式來計算加班費嗎?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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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公司將法定加班費轉為依盈餘比例計算的獎金制度,若未保障加班即有對價的基本原則,且該制度下的實得金額低於法定加班費標準,即屬違反勞基法。 律師回答: 勞工在美工完稿公司任職期間經常加班,初期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加班費,後來公司卻改變制度,將每月盈餘的6%提撥作為全體員工的獎金,再依員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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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跟老闆簽署給付退休金契約,老闆還能夠賴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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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任職者於任職期間曾具有部分勞工年資,即使契約整體性質不被視為有效勞動契約,也不會因此喪失依法請求退休金的權利。退休金作為勞工長期勞務對價的重要保障,不應因契約形式或職稱名稱受到剝奪。只要具備勞工實質身份,符合退休條件,即享有退休金之請求權,法院與行政機關將依法維護其應得之勞動保障。若當事人與公司間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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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未滿3個月,隨時都可提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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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工作未滿三個月者依法享有隨時離職之權利,無須負擔法定預告義務,雇主不得以內部規定或勞動契約片面條款限制該自由,亦不得藉此為由拒發薪資或要求損害賠償。惟勞工應留意,若事前已與雇主合意某離職日期,則該約定可能構成契約約束,單方面提前離職恐致不當損害,應以誠信原則處理並妥善交接,以避免爭議。同時,勞工亦應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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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滿3個月,辭職需要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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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勞工於試用期或在職未滿三個月內欲離職者,依法可隨時提出終止契約的意思表示,無須提前預告;即使勞動契約有約定「需提前十日或一個月通知」,如該約定違反勞基法所定最低標準,應屬無效,無拘束力。勞工不受契約限制,自得依法離職。惟實務建議,離職仍應採書面或明確通知雇主之方式,以善盡交接義務、避免爭議,同時留存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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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職,雇主卻說要再做10天才能走,是否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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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任職未滿三個月的勞工可依法隨時終止契約,不受勞基法第16條預告義務限制,雇主若以書面約定要求提前十日預告,該條款亦可能因違法而無效。然離職不等於不負任何義務,勞工仍應誠信通知雇主並完成交接,以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爭訟。雇主若欲主張損害賠償,須負舉證責任證明其損害與勞工未預告離職間有因果關係,否則無從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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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得否禁止勞工於下班時間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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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法律並不賦予雇主全然禁止勞工兼職之權利,下班時間屬勞工個人時間,應尊重其自由處分權,惟如該行為已具體損及本業工作表現、工作秩序或企業利益,雇主方得基於經營管理必要而為一定限制,並須透過合法設置之工作規則進行,且應符合比例原則與必要性原則。倘雇主任意禁止或解僱,則恐構成違法,將面臨勞資爭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