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律師費,這件事情!
問題摘要:
關於如何在勞資爭議中尋求法律扶助以及獲得補助的方法。對於不熟悉法律程序和費用支付的人來說,這樣的建議可以提供指引,幫助他們更好地應對挑戰,保護自己的權益。在這種情況下,了解自己的選擇權和可以利用的資源是非常重要的。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發生勞資爭議時,勞工、雇主可能對於相關法令不熟悉,極需法律扶助,但需要一定費用,是免不了的,本所考量這一點,我們建議:
發生勞動爭議事件前或進行式的時候,如可能對於作出解僱、調職或職業災害發生時,先來電詢問勞工法律問題,這時候律師可以免費提供法律知識之協助,以免無法事前搜證,或無法及時解決問題。
勞工在發生解僱、調職或職業災害時,可先通過電話或面談進行免費法律諮詢,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識和權益,避免因缺乏法律知識而無法有效搜集證據或及時解決問題。建議在法律問題發生時,先進行付費諮詢,與律師詳細討論案件情況,了解解決方式和處理成本,然後再決定是否委任律師處理。
法律問題發生時,先來所付費諮詢,所以與律師溝通並了解,勞資爭議解決方式及處理成本,再來考量是否委任律師處理,我們一向建議提起法律訴訟,甚至與雇主調解、和解,皆須一定諮詢,無論就和解方式、法律文件撰擬,以及其他法律事務上必要之服務,律師費用補助,整個案件委任律師處理,都在諮範圍,日後委任案件,本所同意可以作為委任定金。
關於雇主方面律師費,如果有先前的常年法律顧問約,本所一定可以用最優惠的價格為您打官司,至於,勞工沒有足夠錢付律師費,就交給國家機關,祇要符合資格,都在補助的範圍之內。自費選擇律師可以根據自身需求和律師專業領域進行挑選,確保案件得到專業且細心的處理。
勞工補助機制大致為:
法律扶助基金會有「一般扶助」、「原住民」及「勞工訴訟補助」計劃
一般扶助係指法扶針對中低收戶或符合資力條件的人民法律進行協助(所以其實不排除雇主),全國縣市均有服務據點,由於協助對象無力負擔訴訟費用或律師報酬的民眾。申請法律扶助基會的扶助時,收入及可處分之資產符合無資力認定標準的無資力者,在這種情況下。原民會專案,就是戶籍上記載為原住民都可得到補助。
若勞工經濟條件有限,可考慮申請法律扶助,利用政府和相關機構的資助減輕經濟負擔。需注意申請流程和條件,確保符合法扶的資力標準和案件類型。
勞動部設有勞工權益基金實施「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目前已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目前可以申請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的勞資爭議事件以下列4種為限,如1、發生〈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之爭議;2勞工遭遇職業災害,雇主未依法給予補償或賠償;3、雇主有未依〈勞保條例〉或〈就業保險法〉辦理加保或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致勞工受有損失。4、工會理、監事及會員代表、工會發起人或籌備人遭不當解僱,經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不成立者,就是不包括積欠薪資或加班費,所以不能單獨以這二種形式要求補助。而申請方式,就帶自己戶籍謄本、國稅局各類所得及財產清單、案情所需文件到法扶分會審查資力及案情。
各縣市勞工權益基金
除勞動部設有勞工權益基金之外,目前在台北市、高雄市與桃園等地亦設有專門的勞工權益基金,以補助訴訟費用或生活費補助等各項費用為主,各地規定的申請要件 都不同,如台北市、新北市、新竹縣、桃園縣、高雄市均有勞工權益基金申請事項,以有心要贏得訴訟之勞工,又有錢可以先付費用,再由基金補助。
在勞資爭議中,利用法律補助和自費律師的結合策略,可以有效減輕經濟壓力,同時保證案件的專業處理。勞工和雇主應根據自身需求和經濟條件,靈活選擇適合的法律服務,通過專業的法律支持和有效的溝通,確保在勞資糾紛中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至於,選那一項,主要看自己條件外,自己付費的好處,除可以挑律師外,更重要是律師會跟一般案件細心處理,由自己選比較不會錯,相較隨便由法扶指定律師,跟盲婚一樣,隨著運氣而有別,自己找律師自己付費,當自己案件的主人,可以解決自己案件如何處理,根本是一件好事,至於不會辦理申請補助的勞工,其實可以委託律師打官司同時,順便代辦申請補助。但案件金額小,或其實案情很簡單,處理一下就可以達到目的,根本不用調查相關事證(例如雇主對於給付義務沒有爭議,祇是沒有付),透過法扶指派,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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