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場霸凌是什麼?被雇主碎碎唸是否為霸凌?

07 May, 2025

問題摘要:

面對言語暴力時,受害人不應孤立無援,建議及早尋求律師協助,釐清權益範圍,決定是否採取報案、提告或向行政機關申訴等對應措施,透過法律的力量保護自己,讓職場成為一個尊重與安全的空間。在有心提起法律行動前,蒐集證據是關鍵,例如錄音、錄影、書面或電子通訊紀錄、工作安排表、不合理班表、見證人證詞等,並保留醫療診斷證明,若霸凌造成心理疾病,應尋求精神科專業評估,作為未來訴訟所需之佐證資料。針對言語暴力這一類型的職場霸凌,其是否觸犯刑事法律,仍需就其內容、發生場域、言語性質及社會觀感等因素綜合認定。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要先對於「職場霸凌」加以界定:
 
職場霸凌之構成要件
職場霸凌指的是在工作場所中,雇主或同事利用權勢,對他人長期進行貶損、排擠、威脅、冷落、孤立或言語羞辱等行為,造成對方心理或身體上的壓力與損害,這類行為可以是積極的,也可能是消極的不作為,依其表現型態可分為肢體暴力、言語暴力與性騷擾三大類。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明定雇主對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並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及授權於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規範具體措施,並要求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100人以上者,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指引,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並據以執行,未達100人得以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未落實法令規定者,得依法予以裁處。
 
按所謂「職場霸凌」,乃意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的,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職場霸凌也可能發生在部屬對上司或同儕間,重點在於受霸凌者本身是否受有身心壓力或有人格遭到否定之羞辱感受(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度竹勞小字第4號民事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勞訴字第10號民事判決參照)。
 
按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3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四、霸凌:指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故意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環境,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
 
職場中的言語暴力
職場中的言語暴力是一種常見的職場霸凌形式,當行為人透過羞辱、謾罵、嘲諷或貶低人格等方式反覆攻擊同事,可能不僅對受害人造成心理創傷與情緒困擾,更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這類型的案件需視個案實際情況判斷其是否符合犯罪構成要件,
 
職場中的言語暴力屬於職場霸凌的一種類型,若行為人以貶低人格、羞辱、嘲諷、謾罵等方式反覆攻擊他人,不但會影響受害人的身心健康,也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不過這些罪名的成立仍需視具體個案情況而定,故遇到此情況時,應積極蒐集相關證據,並尋求適當的法律協助與行政救濟。
 
職場霸凌是指雇主或同事利用權勢,對其他員工進行長期或持續性的不當對待,這些行為可能是積極地冒犯與攻擊,也可能是消極地冷落與孤立,常見類型包含肢體暴力、言語暴力及性騷擾等。
 
職場霸凌之法律責任
實務上,職場霸凌的加害者與縱容不作為的雇主,都可能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刑事責任方面,霸凌者可能觸犯刑法第277條傷害罪、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第310條誹謗罪或第304條強制罪;若行為涉及性騷擾,亦會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與性騷擾防治法受到處罰。
 
在民事責任上,職場霸凌為一種侵權行為,霸凌者需就因此導致的損害依民法第184條負擔賠償責任,像是造成精神創傷、人格受損、生活能力下降,甚至導致死亡的,霸凌者還需對死者遺屬負擔精神撫慰金與殯葬費用等。
 
除加害人本身責任之外,雇主也有法律義務預防職場霸凌事件的發生。依民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雇主必須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避免勞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受到生命、身體、健康上的危害。若公司員工人數超過100人,應依據勞動部公告的相關指引制定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未滿100人者則需記錄並執行暴力預防措施。
 
此外,性騷擾防治法第15條也要求雇主建立防治機制並負起管理責任。若未落實上述法定義務,經勞檢查核實後仍未改善,可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為落實防治制度,雇主亦應將預防職場霸凌的相關規範納入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並於發生霸凌事件時,依法對加害人進行調查與懲處,甚至要求其離職。
 
更重要的是,勞動部「工作相關心理壓力事件引起精神疾病認定參考指引」,法律上賦予其確保勞工工作安全的義務,民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需提供無危害生命、身體與健康的職場環境。當公司規模達到一定人數,雇主應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告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擬定防範措施;若員工人數未達規定,也應保留執行預防措施的紀錄。
 
若職場霸凌導致勞工罹患精神疾病,即屬職業災害。勞工可請求勞保給付、公傷病假以及雇主補償醫療費用等;若發生嚴重後果如死亡或重傷,雇主仍須依法給予補償與賠償。勞工若遇職場霸凌,可採取多項行動來維護自身權益。
 
首先,若在職場上遭遇主管或同事的暴力或嚴重侮辱,且雇主未予處理改善,勞工有權逕自終止勞動契約,不需事先預告。此情況亦屬雇主未提供安全工作場所,勞工可依法請求資遣費,並以雇主未盡保護義務為由,進一步提起損害賠償請求。
 
其次,勞工亦可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出申訴,或撥打1955免付費申訴專線。若需採取法律行動,則應盡可能蒐集證據,例如錄音、錄影、書面對話記錄、工作表、見證人證詞、診斷證明等資料,有利於向法院提告時佐證霸凌事實與損害程度。最後,回到個案情形,若屬言語暴力型的職場霸凌,是否構成刑事犯罪,仍需視當時情況、用語內容及社會觀感等因素進行綜合判斷,建議受害人應盡早尋求律師協助,釐清權益範圍,並決定是否報警、提告或申訴,以保障自身安全與權利。

 -勞資-職業安全-職場霸凌-職場霸凌定義-職場霸凌責任

(相關法條=刑法第277條=刑法第304條=刑法第309條=刑法第310條=性騷擾防治法第15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

瀏覽次數: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