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店、小吃店員工上下班有需要打卡紀錄嗎?

25 Feb, 2025

問題摘要:

無論店家規模大小,只要有聘僱員工,就必須依法設置出勤紀錄,並確保每日詳實記錄至分鐘為止,且保存五年。違反規定的雇主將面臨高額罰款,甚至影響公司形象與商譽。為了降低勞動風險,雇主應建立完善的出勤紀錄管理機制,例如使用打卡機、手機打卡App、電子表單等方式來記錄工時,並確保所有員工均遵守打卡規範。透過妥善的工時管理,不僅能降低法律風險,也能確保勞資雙方的權益,使企業能夠穩健營運,避免因工時紀錄不完整而面臨法律責任。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開飲料店、小吃店員工人數不多,員工上下班也一定打卡記錄嗎?要勞基法第30條規定雇主應紀錄勞工出勤並保存5年,更需逐日詳實記載出勤時間至分鐘為止,此為法律課予雇主的法定義務。而出勤紀錄並未規定具備的形式,雇主可以選擇適合的方式,覈實記載出勤時間並保存即可。

 

老闆們要注意凡從店長到員工上下班都需要打卡,記錄每人的出勤時間到分鐘為止。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5年(違反者,裁罰9~45萬元,並公布事業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同法第30條第6項規定,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違反者,裁罰2~100萬元,並公布事業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雇主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逐日覈實記載勞工出勤時間至分鐘為止,是法律課予雇主的法定義務,其目的在於記載勞工每日工作時間,憑以作為核算勞工工資的依據。所謂「置備」是指雇主應準備該出勤紀錄,處於得隨時可供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或勞檢機構檢視及利用的狀態。至於出勤紀錄並未規定一定須具備的形式,雇主可以參照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1條第1項規定,本法第30條第5項所定出勤紀錄,包括以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門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時間工具所為之紀錄,選擇適合的工具。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的規定,無論企業規模大小,雇主皆有義務設置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且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要求,適用於所有行業,包括飲料店、小吃店等小型商家。因此,無論是店長還是員工,所有人員的上下班時間都必須有清楚的紀錄,以確保工時的透明與合法性。法律並未對出勤紀錄的形式做出特定要求,雇主可依據自身營運需求選擇最適合的方式,重點是能夠確保出勤時間的準確記錄,並能保存五年,以符合法規要求。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的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若雇主未依規定設置並保存出勤紀錄,將面臨9萬至45萬元的罰鍰,且主管機關還會公布事業名稱及負責人姓名。這意味著,即便是人數不多的飲料店或小吃店,也不得忽視這項義務,因為一旦遭到檢舉或被勞動主管機關查核,將可能面臨鉅額罰款,甚至影響商譽。此外,同法第30條第6項更進一步規定,出勤紀錄必須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違反者將面臨2萬至100萬元的罰鍰,並同樣會被公布事業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因此,無論是店內工作人員、外送員、店長,還是兼職工讀生,所有人的出勤紀錄都應該詳實登記,以避免觸法。

 

許多小型店家可能會有一種誤解,認為僅有幾名員工的店舖不需要設置出勤紀錄,或是員工每天都來上班,應該不會有糾紛,因此忽略工時記錄的管理。然而,無論員工人數多少,法律並未針對特定規模的企業做出豁免規定,也就是說,即便是只有兩三名員工的店家,雇主仍須確保工時紀錄的完整性。一旦發生勞資爭議,例如員工主張工時遭到壓縮、未支付加班費等,出勤紀錄將成為重要的舉證依據,若雇主未能提供完整紀錄,不僅可能面臨行政處罰,還可能在民事訴訟中處於不利地位。

 

針對出勤紀錄的方式,雇主可以採取多種方法來符合法規要求,例如使用傳統的簽到簿、打卡機、門禁刷卡系統、生物特徵辨識系統(如指紋辨識、臉部辨識)、手機打卡App,或是透過電子出勤紀錄系統來進行管理,甚至簡單的電子表單、Google表格等工具也可以作為出勤記錄的依據。關鍵在於,無論使用何種方式,記錄都必須準確,且確保能夠保存至少五年,以備主管機關查核或日後可能發生的勞資爭議之用。

 

在實務上,許多小吃店或飲料店的員工可能是兼職或臨時工,雇主往往忽略了對這類員工的出勤管理,甚至可能會因為人手不足而直接以口頭約定的方式安排工時。然而,這樣的做法不僅容易引發工時計算的爭議,也讓店家陷入法律風險之中。舉例而言,若某位兼職員工聲稱自己每天都比實際排班時間更早到店內幫忙,而雇主無法提供明確的出勤紀錄來反駁,法院可能會推定該員工的主張為真,導致雇主需要支付額外的工資或加班費,甚至可能面臨勞動主管機關的罰款。因此,無論是全職員工還是兼職工讀生,雇主都應要求所有人準時打卡,以確保出勤紀錄的完整性。

 

此外,在加班管理方面,雇主應建立明確的規範,例如要求員工事先提出加班申請,並確保所有的加班時數均有相應的記錄與簽核機制,避免員工事後主張未獲支付加班費。雖然許多小吃店和飲料店的營運模式較為彈性,但仍應在合理範圍內落實工時管理,以確保符合法規規定。同時,雇主應向員工說明出勤紀錄的重要性,確保所有員工了解工時計算的標準,並遵守打卡規則,以減少未來可能發生的勞資爭議。

 

-勞資-工時-出勤紀錄-

 

(相關法條=勞動事件法第38條=勞動基準法第79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動基準法第24條)

瀏覽次數:1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