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有無法律可管?

07 Feb, 2025

問題摘要:

雇主在職場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來預防職場霸凌,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心理健康。如果雇主未能履行這些責任,將可能面臨法律處罰,並且可能需對員工遭受的損害負責。這些法律規範不僅強調了對員工的保護,還表明了對雇主的要求,即必須積極創建一個安全、健康且無暴力的工作環境,防止任何形式的霸凌行為,無論這些行為是來自上司、同事還是外部顧客或其他相關人士。因此,雇主應該對職場霸凌保持高度關注,並在日常管理中加強對職場安全和員工心理健康的重視。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在討論職場霸凌是否有法律可管的問題時,涉及的法律責任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涉及霸凌行為的員工可能承擔的刑事和民事責任,二是作為職場管理者的雇主是否履行了相應的法律義務來預防此類行為。當職場上出現資深員工對其他同事進行辱罵等行為時,該資深員工可能會因為公然侮辱他人而面臨刑事責任,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或最高九千元罰金。除了刑事責任,該員工還可能面臨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規定,若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則需負損害賠償責任。

 

職場罷凌(Workplace Bullying)是指在工作場所中,利用權力濫用和不公平的處罰,對他人進行持續性的冒犯、威脅、侮辱等行為,這些行為對被霸凌者造成身心上的傷害,進而使其自信心受損,並且帶來重大壓力。此外,職場霸凌不僅限於上司對下屬,也可能發生在部屬對上司或同事之間,關鍵在於受害者是否感受到身心上的壓力或人格上的否定。

 

職場罷凌有無法律可管?關於這個問題,涉及兩個可能的勞動法主體的當事人責任:

 

資深員工於職場上飆罵其他來賓,除了資深員工可能遭受害人以公然侮辱罪提起告訴追究刑事責任及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之民事責任外,雇主作為職場管理者之雇主角色,有無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就「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這個措施依同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內容必須包含下列事項:「一、危害辨識及評估。二、作業場所之配置。三、工作適性安排。四、行為規範之建構。五、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之訓練。六、事件之處理程序。七、成效評估及改善。八、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雇主若未盡此一義務,主管機關可依同法第45條第一款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然而,雇主作為職場的管理者,也承擔著防止職場霸凌的法律責任。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規定,雇主有責任妥善規劃並採取必要的安全衛生措施,預防員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因他人行為而遭受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若雇主未能履行這些義務,主管機關可依照同法第45條進行罰鍰,金額在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這是對雇主未履行義務的一種法律懲罰。

 

此外,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進一步具體化了雇主應該採取的暴力預防措施。這些措施包括辨識和評估危害、作業場所的配置、工作適性安排、建立行為規範、進行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建立事件處理程序、以及對措施的成效進行評估與改善等。這些措施的核心目的是創建一個無暴力的工作環境,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防止職場霸凌的發生。若事業單位的員工數量達到一百人以上,雇主還需依據員工執行職務的風險特性,參照主管機關公布的指引,訂定專門的暴力預防計劃,並執行該計劃。若員工人數未達一百人,則可用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這些計劃的具體執行。

 

-勞資-職業安全-職場霸凌-職場預防措施-

 

(相關法條=勞動基準法第8條=勞動基準法第14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刑法第30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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