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四百八十三條註釋-僱傭契約有償性

06 Apr, 2018

民法第483條:

 

如依情形,非受報酬即不服勞務者,視為允與報酬。未定報酬額者,按照價目表所定給付之;無價目表者,按照習慣給付。

 

說明:

 

此為僱傭契約關於勞動未明確約定報酬之補充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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