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會法第四十三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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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會法第43條規定: 工會有違反法令或章程者,主管機關得予以警告或令其限期改善。必要時,並得於限期改善前,令其停止業務之一部或全部。 工會違反法令或章程情節重大,或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撤免其理事、監事、理事長或監事會召集人。 說明: =民國18年9月28日制定條文 工會之解散,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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