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業服務法第五十條立法沿革

    瀏覽次數:12

     

    就業服務法第50條規定:   雇主聘僱下列學生從事工作,得不受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二十小時: 一、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專校院之外國留學生。 二、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   說明: ...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