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四十條立法沿革

    瀏覽次數:18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40條規定:   裁決之申請,應以書面為之,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之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及住所或居所;如為法人、雇主團體或工會,其名稱、代表人及事務所或營業所;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名稱及住居所或事務所。 二、請求裁決之事項及其原因事實。   ...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