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檢查法第三十七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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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檢查法第37條規定: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通知而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說明:   =民國82年1月7日全文修正條文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通知而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依本法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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